“看一次病交两次挂号费”被投诉 医院的处理办法简直满分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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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网站发布《“看一次病交两次挂号费”遭投诉 医院的说法您认同吗?》一文:一市民去深圳某知名三甲医院看病,花100元挂号后医生让其做彩超,但因人太多只能预约往后三天内进行。患者如约做完彩超后找医生看报告却还要再交100元进行挂号。无独有偶,湖南省邵阳市邵东人民医院也因类似事件遭投诉,医院的回复堪称满分。

日前,某网友投诉,其带着小孩于10月14日去邵东人民医院看病,挂了一个儿科专家号,医生说要验血和拍片,拍片预约在第二天。网友表示,当拍完片子拿着结果去给儿科专家看的时候,她说挂号只有当天有效。医生要求其重新去挂号,才给小孩看病。

网友直言:“这样明显不合理。第二天拍片子又不是我的原因,是医院自己的问题,凭什么让我们老百姓承担医院的责任呢?看一次病要挂两次号这种事情也真的只有医院能干的出来了。现在的医院真的不敢去了。”

邵东市人民医院回复称,网友反映的“邵东市人民医院看一次病要挂两次号”网帖收悉后,医院立即组织医务科、门诊部、信息科开展核查。

经查,医院以前参照省市医院做法,实行的是门诊挂号一卡通管理,诊疗卡的信息超过24小时后不能识别,需要重新挂号激活,医生才能开展诊疗。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病人带来了不便。医院决定,由信息科联系工程师,修改诊疗卡保留时间设置,从10月19日起,将诊疗卡信息保留时间延长至48小时。病人当天看病,第二天看检查、检验结果的,无需挂号,直接可以在门诊看结果。医院感谢网友的监督。

从法律来说,患者挂号就意味着和医院达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一次挂号就表示一次完整的诊疗合同的建立,医院有义务安排不同的医生共同完成包括检查、诊断和治疗的合同义务。患者在等待结果期间,合同处于医院履约中止的状态,检查完后,医患双方继续履约,完成诊疗义务,一次挂号足矣。隔日重新挂号,医院须事先公示,并明确将其作为合同的附加条件才行。

但此事敏感之处在于,如今衡量医院影响力的一项硬性指标就是门诊量,若成千上万的病人隔数日再来找医生仍不挂号,医院不仅经济上损失大,且到时不挂号秩序也不好维持。何况医生个人的薪酬和挂号量有一定关系。所以无论是从经济,还是管理来考虑,医院都不愿省掉二次挂号的环节。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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