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简称《任务》),指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提出2022年的重点任务:
1、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发挥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
2、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综合监管。
3、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医防协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
4、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投入激励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打包付费”时代来了 不仅针对住院患者将来门诊也要DRG/DIP
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这种医保支付方式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也较为符合过去我国医药卫生体制的实际情况,然而,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看病就医的刚性需求被逐渐释放,这种支付方式的缺陷也暴露地越来越明显: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因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大势所趋。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应时而出。
“十三五”时期,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启动了按DRG付费和按DIP付费的试点工作,并各自形成了相应的试点工作方案、技术规范、试点城市名单、技术指导组等组织实施机制。
DRG/DIP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不仅能够规范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使医、保、患三方达到共识,各自利益最大化。
医保、医院、百姓全面受益,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成效逐渐显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也不断向纵深推进。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曾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在3年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
《行动计划》狠抓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方面全面覆盖,推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从局部向全面、从部分到全体、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纵深发展。
1、抓统筹地区全面覆盖。在2019-2021年试点基础上,按2022年、2023年、2024年3年进度安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启动不少于40%、30%、30%的统筹地区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并实际付费。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提前完成统筹地区全覆盖任务。
2、抓医疗机构全面覆盖。统筹地区启动DRG/DIP付费改革工作后,按3年安排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覆盖,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40%、30%、30%,2024年启动地区须于两年内完成。
3、抓病种全面覆盖(原则上达到90%)。统筹地区启动DRG/DIP付费改革工作后,按3年安排实现DRG/DIP付费医疗机构病种全面覆盖,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70%、80%、90%,2024年启动地区须于两年内完成。鼓励入组率达到90%以上。
4、抓医保基金全面覆盖(原则上达到70%)。统筹地区启动DRG/DIP付费改革工作后,按3年安排实现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70%,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30%、50%、70%,2024年启动地区须于两年内完成。鼓励超过70%的基金总额预算覆盖率。
2022年4月15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DRG/DIP功能模块使用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家医保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开发了DRG/DIP功能模块基础版,要求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而上述《任务》也再次明确,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对已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试点城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支付政策。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相关工作,完善有关技术规范。(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可以说,DRG/DIP已是板上钉钉,而且不仅针对住院患者,将来门诊也要DRG/DIP。而这势必会影响医生的诊疗行为和收入,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也必须同步跟上。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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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