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年关将近,发生在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惨烈的伤医案件吗?周某因怀疑医生乱开药,致使其父亲患上多种疾病,遂含怨报复。然后,神经科结算员覃某颅骨轻伤,中医科女医生黄某则伤势严重,虽经过抢救性命无忧,但面容尽毁,且其尚待字闺中。后经鉴定,周某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大家纷纷猜测,难道精神病将再一次成为周某的保护伞,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时隔一年半多,法院作出判决,周某获刑五年六个月。
案件回顾:精神病重伤两名医院工作人员
周某的父亲曾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周某怀疑,该院医生乱开药致使其父亲患上尿毒症、结核、丙肝等疾病,并传染给了母亲,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8年2月13日16时许,周某携带镰刀、锤子、水果刀来到医院,先用锤子打伤了神经外科结算员覃某的头部,导致其右顶骨凹陷性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恰逢中医科女医生黄某来到神经外科。黄医生刚从电梯走出,周某随即对无辜的黄医生实行暴力。黄医生的头面部受到重创,颅骨开放性骨折伴硬脑膜破裂(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左肘部的左尺骨鹰嘴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经过治疗,黄医生虽无性命之忧,但开颅术后,因面颅骨部分缺损,尽被毁容,双肺挫伤,还因牙槽缺损导致缺失14颗以上牙齿。经鉴定,黄医生留有七级残疾、十级残疾、十级残疾(多等级伤残)。
据了解,周某本想伤害神经外科的医生,刚好其去会诊了。黄医生并非周某的主治医生,平时性格很好。
后周某被医院安保人员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经鉴定,被告人周某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判决:精神病患者周某获刑五年六个月
经法院调解,周某的家属与黄医生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某家属向黄医生一次性赔偿10万元,黄医生则自愿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不再要求周某承担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获刑五年六个月 处罚太轻
凶手的锤子不只是砸在了可怜的医生头上,更深深地砸在全国医务人员的心上。这对于饱受医闹伤害的医务人员,无疑是又一次深深的打击。
曾几何时,一旦被精神病患者伤害,就只能自认倒霉。仔细想一想,一个精神病患者想打医生就打医生,想杀医生就杀医生,而不用付出代价,医院将成为人间地狱。
医生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陌生人,仔细辨认站在自己身边的人,谁是真正的患者,谁是可疑的精神病患者,不可能也不现实。如果不给伤医的精神病凶手以重处,无疑会给医生群体带来恐慌。
该案件中,无辜的黄医生尚未出阁就被毁容,牙齿也脱落十多颗,可以想象未来的人生之路将无比坎坷。周某只因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只获刑五年六个月,对于这样的判决,我们难言认可。
我们呼吁,一方面要重处伤害医生的精神病患者,另一方面要尽快完善精神病人监护人法律责任制度。对于明知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放任不管,监护人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责,以强化监护人的责任心。
最后,祈祷类似悲剧不再发生!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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