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内疗法可改善严重缺血性脑卒中第12个月的临床和生活质量
2015-05-25
545

2015年5月,发表于《Stroke》的一篇文章介绍了脑卒中III介入治疗试验中的第十二个月的临床和生活质量结果。结果显示,血管内疗法会改善严重缺血性脑卒中后第12个月的功能性结局和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

背景:随机试验显示某些脑卒中患者使用血管内治疗后,在第3个月受益,但目前缺乏关于第12个月时的结局数据。

方法:在脑卒中III介入治疗试验中,根据脑卒中的严重程度,脑卒中患者在血管内治疗后使用静脉注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或者单独使用静脉注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我们比较这两类患者12个月时整体功能性和生活质量结局。主要的测量结果是改良Rankin量表得分≤2分(功能性独立)和Euro-QoL EQ-5D(一项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测量指标)。

结果:美国(41个中心)、加拿大(7个中心)、澳大利亚(4个中心)和欧洲(6个中心)的58个中心纳入656名中重度脑卒中患者(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脑卒中评分≥8分)。在改良Rankin量表≤2分结果的重复测量分析中,治疗组和脑卒中严重性之间有相互作用(P=0.039)。在204名严重脑卒中患者中(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脑卒中评分≥20分),与使用静脉注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相比(18.6%),血管内治疗组第12个月校正Rankin评分≤2分的比例更大(32.5%,P=0.037),未见452名中度脑卒中患者有差异(55.6% vs 57.7%)。严重脑卒中患者中,血管内治疗组比单独使用静脉注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组的12个月后质量校正天数多35.2天(95%置信区间:2.1~73.3)。

结论:血管内疗法会改善严重缺血性脑卒中后第12个月的功能性结局和健康相关生活质量。

临床试验注册:URL: http://www.clinicaltrials.gov。唯一标志码:NCT00359424。

(选题审校:易湛苗 编辑:吴晓毅)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专家点评:)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