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合肥市卫计委原主任张晓庆涉嫌受贿一案。据了解,公诉机关指控,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合肥市卫生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9万元,美元5万元。根据起诉书,张晓庆多次受贿地点都在办公室内。法庭上,张晓庆认罪,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张晓庆1961年出生于东至县,大学文化程度,曾历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合肥市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今年5月27日,张晓庆(正处级)被合肥市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6月12日被批捕。
10月10日上午,张晓庆被法警带上法庭。他满头白发,步履缓慢。因为身体不好,法警还给他端来了椅子。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合肥市卫生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机构设置和职业审批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80万元,美元5万元,价值人民币9000元的购物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在2008年6月,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二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现任合肥市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帮助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与合肥市二院签订药房托管协议,致使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此后取得市二院门诊药房的药品供应权。从2009年初到2012年底,张晓庆先后多次收受杨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万元。
张晓庆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多家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这些公司销售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血液透析机等医疗器械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人民币或美元。他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共受贿5起,收受人民币从15万至32万不等,收受美元3万元。
任职合肥市卫生局局长期间,张晓庆为合肥艺星医疗美容医院和合肥长江医院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
庭审中,面对检方的指控,张晓庆不持异议。其辩护律师表示,张晓庆具有坦白从宽的情节,且是偶犯初犯,社会危害性不大。在其担任职务期间,也曾经在工作上做过贡献,具有悔罪认罪的良好态度,希望法院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张晓庆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这些日子,他已做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贪污受贿问题的严重性。“放松了对自己严格自律的要求,没能抵挡金钱的诱惑,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权钱交易,损害了人民公仆的形象。我真的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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