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网站曾发布过《医院原院长受贿1722万 获刑15年》一文,其中写道:广西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调研员、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22.1642万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被告人陈凤坤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近日,广西再出医院院长受贿高额案件。
3月22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防城港市防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梁振家涉嫌受贿一案,梁振家被指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884.9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梁振家利用其先后担任防城港市防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和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医疗设备、耗材采购以及药品采购等领域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在其院长办公室、医院停车场、酒店等地收受苏某、刘某、甘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884.9万元人民币现金。被告人梁振家归案后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127.8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梁振家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认真听取,并记录在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振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84.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梁振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梁振家有自首、退赃、认罪等从轻、减轻情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择日另行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梁振家的受贿行为覆盖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采购、耗材采购等领域,受贿时间自2005年至2017年,长达13年之久。
梁振家曾帮助多家公司获得医疗设备采购业务,并收受贿赂:
2008年至2017年间,梁振家为南宁某医疗器械公司、广西某医疗科技公司等获得X线成像系统、数字化彩色多勒普超声诊断仪、计算机乳腺成像系统、核磁共振等医疗设备采购业务及结算设备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在酒店或医院车库等地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109万元。
2009年至2013年间,梁振家为南宁某科技公司、南宁某医疗器械公司获得多层螺旋CT、ICU设备、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业务及结算设备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3次在酒店和医院的停车场收受李某给予的好处费共95万元。
2009年至2013年间,梁振家为医疗设备销售商周某获得核磁共振成像系统、X射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业务及结算设备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7次在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收受周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50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梁振家还曾为浙江某医用工程公司和奉化市某医疗设备公司承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口分院手术室和检验科空气净化工程及结算工程款方面提供帮助,先后6次在其办公室收受上述两公司业务代表给予的好处费共21万元。
近年来,医疗腐败案频发。不管是医疗设备腐败还是医药购销腐败,多在招标采购环节存在制度漏洞。以药养医等陈腐的医疗机制,药品器械采购不够公开透明,造成医疗设备上的试剂、耗材腐败不断,造成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大检查的现象不断。这些都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完善招标采购制度,杜绝权力寻租。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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