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调研员、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对被告人陈凤坤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至此,轰动一时的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受贿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此前媒体报道,某全球医疗领域最大供应商之一——某(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西区域原经理金某元,通过陈凤坤,向该院销售核磁共振仪器等大量该公司医疗器械,事成后装了5箱钱,高达600万元,送给后者。
据了解,除去金某元,行贿人还包括工程老板梁某、装修工程老板杨某业、销售空气净化设备的老板李某来、销售呼吸机的贸易公司老板周某波。其中行贿金额最大的为梁某,他为感谢陈凤坤在他承揽医院新综合楼、新住院大楼等项目中的关照,多次送给对方好处费720万元。
经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陈凤坤利用其担任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建、拨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1597万元,美元20万元(折合人民币125.1642万元),共计人民币1722.1642万元。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凤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陈凤坤归案后尚能认罪,并退出部分赃款,可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被告人陈凤坤表示认罪服判,是否上诉以后再决定。
近年来,医疗腐败案频发。不管是医疗设备腐败还是医药购销腐败,多在招标采购环节存在制度漏洞。以药养医等陈腐的医疗机制,药品器械采购不够公开透明,造成医疗设备上的试剂、耗材腐败不断,造成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大检查的现象不断。这些都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完善招标采购制度,杜绝权力寻租。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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