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院长”被判无期 罪行罄竹难书!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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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双百”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王天朝在担任院长期间共受贿11632.22万元及8万美金,其累累罪状罄竹难书。

事件回顾

2014年9月11日,中央纪委网站通报了王天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2015年4月27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季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通报会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被点名。发布会称:“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受贿百套房屋

2010年6月,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某承揽、开发省一院分院职工住宅小区提供帮助,收受徐某某赠予的小区100套住房,价值8300多万元。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透露,当初王天朝帮助开发商拿下医院集资房项目时,曾要求对方给予“30套还是50套房子”作为回扣,但开发商直接给了他一栋楼,但他嫌一栋楼太扎眼,还是分开了,这里几套,那里几套,由不同的人持有。

买官卖官 导致“坍塌式腐败”

王天朝的部分受贿行为涉及“买官卖官”。一位医院职工透露,王天朝任职期间,医院有不少“大动作”,如很多科室被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科室主任增加了不少。

该医院一名医生称,王天朝明码标价,一个科室主任需要送30万到40万才可以当上。王天朝“买官卖官”在医院牵连甚广,多名医院领导牵扯其中,主要是行政部门和临床科室。

检方指控,2012年5月,医院心内科一名医师找到王天朝,要求其成立新科室并让其当主任,为此送给王天朝10万元。后来,在王天朝帮助下,2013年8月,医院新成立了心脏康复科,黄某某担任主任。有职工透露,王天朝在任期间,正常晋升职称都要找关系,不“运作”很难成功。

女儿在企业吃空饷

2010年,在调查云南省第二、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案时,曾查出一名医疗设备经销商给云南多家医院供货过程中给院长回扣。收受回扣者中,就有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

该知情者介绍,2010年被调查后,该名经销商公司倒闭,其本人被通缉,后被抓住判刑。在其供认事实中,王天朝购买其医疗设备收取10%回扣。

此外,王天朝的女儿一直在该经销商处吃空饷,每个月领1万块钱工资,不上班。此外,该经销商还给王天朝女儿买了一辆价格不菲的私人轿车。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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