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不如行动!3岁女童头部摔伤 医生接诊后果断报警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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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家暴事件”层出不穷,令人发指,衍生了诸多悲剧。也再一次向世人警示:反对家暴,全社会仍需努力!
 
今年2月27日,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在接诊了一名3岁女童后果断报警。原来,女童是被冲动的父亲摔伤,所幸经过治疗后恢复良好。最终,孩子的父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感谢医生们的及时报警,让遭到侵害的孩子有机会得到救助。事实上,家暴恶行面前任何人都不应当“吃瓜群众”。
 
医生接诊3岁女童后果断报警
 
今年2月27日,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接诊了一名3岁女童小灵(化名)。孩子因头部外伤入院,出现了头晕、呕吐等症状,急诊科医生立刻采取了急救措施。检查显示,小灵左侧额颞顶枕颅板下出血,伴蛛网膜下腔出血。
 
小灵遭遇外伤,医生首先要询问家属伤情如何导致。让医生惊讶的是,家属称小灵是被父亲举起摔伤,头部着地。在检查时,医生还发现小灵背部有多处陈旧伤,脸上也有淤痕。
 
第二天,经多位专家会诊,认为小灵可能遭受了家庭暴力,一致决定立刻报警。驻院民警接到报警后,案件被移送至门头沟公安分局办理。
 
事实上,在急诊科工作20多年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张成晔并不是第一次遇到遭受侵害的孩子。她表示,医院有一整套制度来保护孩子,如果在接诊时发现孩子疑似遭遇虐待、家庭暴力等情况,医生会立刻报警处理,“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对每一个新来科室的年轻医生,我们也都会言传身教。”张成晔说。
 
认罪悔罪 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鉴定,小灵所受伤情为重伤二级,小灵的父亲田刚(化名)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在被羁押的日子里,田刚也无比后悔。
 
考虑到田刚母亲重病、妻子残疾、家庭失去收入来源等现实情况,加之田刚本人认罪悔罪,5月25日,门头沟检察院决定对田刚取保候审。6月20日,田刚被门头沟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家暴恶行面前 心痛不如行动
 
2016年3月1日,我国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家暴如果构成犯罪,一般会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但由于受种种因素和传统观念影响,反抗家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少专家认为,遭遇家暴最好的求助方式就是报警,警察具有效率高、搜证快的优势,能够有效地阻止家暴。
 
今年5月,最高检、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医院、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组织均纳入强制报告义务的范畴。
 
广东省则更进一步,立法明确家暴“目击者”有报案义务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29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经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届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均有权劝阻,对受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暴不是家务事。在家暴面前,任何人都不应该做袖手旁观的看客,心痛不如行动!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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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北京儿童医院接诊三岁女童 医生检查完果断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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