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登上热搜。由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案是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
10岁女童怀孕21周 医生强制报告立案
2020年8月,山东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女孩,经医学诊断,其已怀孕21周。当日的接诊医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认识到可能存在未成年被性侵害的可能性,随即核实了女孩的年龄等相关信息,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卫生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到被害人家中,在明知被害人为幼女的情况下,仍采取按手、堵嘴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
2021年1月6日,山东乳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被告人刘某某进入被害人住所奸淫幼女致被害人怀孕,情节恶劣,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2年。
强制报告彰显威力 医生到哪儿都是天使
由于未成年人判断力、行动力有限,很多时候遭到侵害并不自知,更无法主动报警。因此,多数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都需要由学校、医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来报警。比如儿科医生接触儿童病人,比其他人更可能发现儿童受虐待、性侵等侵害。因此,赋予这些人强制报告义务,有助于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最早是2018年4月杭州萧山区检察院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当年8月,杭州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教育局、卫计委建立市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在全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文件指出,报告主体包括:局(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院、诊所、旅馆、宾馆等。应该报告的情形则包括未成年人疑似被性侵、被虐待、被遗弃、被拐卖、被组织乞讨等等。报告的程序则是立即报警,并按照主管行政机关要求报告备案。
这一制度基本覆盖了接触未成年人较多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成效显著。上述山东省检察院公布的这一案例,成为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又一成果。
实际上,医生基于强制报告报案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2020年2月27日,北京一医院接诊了一抽搐伴有昏迷的3岁女童,经过多科室的专家会诊,医院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女童受伤可能是家庭暴力导致,随即报警,发现女童父亲涉嫌故意伤害罪;2019年6月13日,杭州某儿童医院医务人员在接诊5岁女童时,发现其伤情异常,遂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报案……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无疑为保护未成年人发挥了巨大力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增强与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意识,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守护“祖国的花朵”。另外,医生到哪儿都是天使啊!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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