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入学的医学研究生规培终于有了说法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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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则《通知》使得2015年以前入学的医学硕士研究生规培终于有了说法。

2014年11月27日,由教育部、国家卫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提出:2015年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学历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进行,学生毕业后通过相关考核,即可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专业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即所谓的“四证合一”。

新政的出台让2014级研究生倍感郁闷,因为自己竟然要比2015级晚2年才能就业,一夜间,他们成了“规培”政策的“弃儿”。于是不同地区的2014级医学研究生纷纷加入请愿的队伍,引发了媒体的大量报道。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文明显是针对媒体上大批规培生的呼吁和陈情作出的政策调整。《通知》规定: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所在院校依据培养方案和实际培养过程,对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出具书面证明,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审核。经审核,在读期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并且达到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可按照规定参加院校所在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在读期间不符合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其在读期间完成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可计入今后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和内容。

长期以来,中国医生的培养五花八门。各个学校师资不一、要求不一,造成我国医学生的实习标准和质量差距极大。毕业后的医生规范化培训就显得非常有意义,这将使我国的医疗质量普遍提高、医生临床水平趋于同质化。与此同时,临床医生规培也是国际惯例。很多国家都有规培,只有经过培训的医生,才可以在医院独立从业和开诊所,而且这是法律要求。

规培虽然只是面向医学生的政策,但却是我国诸多医改政策,如医生多点执业、分级诊疗等远景目标实现所必需的人才培养基石。政策过渡时期引起变化是必然的,应对变革,可能需要管理者、规培生以及所有相关人士的多方面努力。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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