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意味着“医闹”正式入刑。尽管该法案为保障医护人员安全和医疗场所安定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回顾近3年时间,面对屡禁不止的伤医、医闹行为,很多医院还是选择隐忍不发,因为一旦使用强硬手段很容易被扣上“以暴制暴”的帽子。近日,在湖南益阳就发生这样一起“恶人先告状”的事件。
4月9日上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名为《益阳19岁大学生在中心医院死得不明不白,“英雄”打人》的视频。视频拍摄于4月5日,当天一名19岁大学生在益阳市某医院进行治疗,疑似在手术中死亡,死者家属认为责任在医院和医生,属医疗事故。后与医院发生纠纷,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这则视频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关注,在真相并不明朗的情况下,许多网友受标题误导,认为医院单方面存在问题,态度蛮横,愧对“白衣天使”的称号。警方对失去亲人的家属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也有不妥。
对于这些言论,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真实情况展开调查,并在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称,4月5日10点,19岁的黄某因突发疾病被送至益阳市某医院治疗。当日17时许,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亲属认为黄某死亡系医疗事故,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后,赫山区委政法委、卫计、公安、湖南城市学院等部门第一时间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后经沟通,亲属提出对黄某死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然而,4月8日,黄某亲属采取拉横幅、封堵医院门诊大楼大门的方式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在民警到来后,仍不听劝告,遂警方将为首扰乱医疗秩序的张某和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对于医院方面是否有暴力制止的行为,通报中也表示,在制止死者亲属违法行为过程中,该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与死者亲属发生过轻微肢体冲突。目前,案件办理和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相信很快就能还原事实真相,厘清各方责任。
无论死者是否因医疗事故去世,也不管家属为何做出“先礼后兵”的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对于暴力侵害医务人员,非法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应予以严厉处罚。
卫生管理部门一直强调加强医院安保对预防“医闹”的作用,然而现实中,医院能否强制驱赶“医闹”肇事者以及制止中若对肇事者产生伤害责任应如何划分,尚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大方向出发,医院在遭遇“医闹”时可进行自保以避免伤害,但“以暴制暴”并不可取,还应由政府执法部门出面对肇事者进行拘留等处罚。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