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阑尾手术误切子宫谈媒体的报道准则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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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网上出现消息称,河南一女患儿阑尾切除术时子宫被切。该消息很快就遭到了大量医生和网友的质疑,从医学专业角度指此消息可能不实。但很多媒体依然直接报道了此事。不得不说,有时媒体对事实的扭曲,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我们不禁要问:如何走出当下医学报道的困局?

有几篇评论基于未验证信息进行了恶毒评点,可就在这几篇毒舌评论发布的当日,河南本地媒体就发布了辟谣信息,狠狠扇了起哄者一巴掌。原来患儿家属藏匿了复查超声的结果,明知患儿子宫尚在,仍要坚持所谓的“讨说法”。缝肛门之后还有八毛门,之后又有烤婴门,而今又现阑尾门,为什么媒体频繁地在医疗纠纷的报道方面陷入无知门和无耻门?

时评家经常宣称自己属于没有什么医疗方面知识的人,但同时又基于事实不清、疑窦丛生的消息口出妄言,并对坚持维护自己清白的医务人员大加挞伐。

公众对当下医疗制度的怨念,媒体频繁制造的瑕疵报道、错误报道,“时评家”的搓火,某些医学同行的蝇营狗苟——这些东西纠缠在一起,就成了当下医学报道的困局。但制造困局的却不止于此。透过中国医疗问题的重重迷雾,我们只需对中国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稍作了解,就知道我们今天所看到局面,其成因有多么复杂了。

医疗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是因为作为医生的人并非完美无瑕的圣人,他们有作为凡人的局限性和阴暗面。倘若医疗行为绝对自由,那么医学是否还能发挥治病救人的使命就很难说了。医学护佑人类健康,法律维护人间正义,然而医学并非尽善尽美,法律亦非滴水不漏,当医学迷局遭遇法学困境,我们最终还能否收获期待中的正义?如果落实到一个具体的案例上,回答只能是——不一定。一旦纠纷发生,在医方与患方的对抗制衡中,法律只能大致上保证相对公平,绝对公平是现实世界之外的乌托邦。以美国2011的数据为例,在所有的医疗诉讼案件中,最终医方胜诉的约占90%。中国的具体数据尚不清楚,但据一些从事医疗诉讼的律师们讲,当其代理患方打官司时,胜率极高(只是早些年过程比较曲折),而代理医院一方时却少有赢时。而且中国还有一种奇特的判赔,叫“非医疗事故赔偿”,即经过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由于什么什么(挑一个什么与不良预后无关的细节问题)医院存在过错,应给予患方人道主义赔偿多少多少,可这种赔偿往往又使患方认为这是医院理亏,所以还可能再次上诉。

医疗纠纷和法律责任方面之类的事情非常复杂,可记者们常常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大笔一挥妄加评论。劣质“时评”因何产生?据说在中国的媒体界存在这样一种边缘人:时评家。他们手里捏着全国各地媒体评论版面、栏目的投稿邮箱,每天固定时间爬梳新闻网页,以极高的产量向媒体提供各种不需要专业基础、不基于广泛事实的“口水观点”。在互联网传媒尚不发达的时代,这些时评家的“宏论”受到传播范围的限制,只能“祸害一方”。但随着传播介质的升级,原先的地区性时评家,其言论现在也溢出了原有的渠道,在公共舆论场中无差别地漫延。

如果说,医学同行中确实存在一些拿着黑心钱、行着苟且事。那么,在中国的媒体界,这样在专业领域方面完全无知,却时时都“张嘴就说”逐利的“时评家”又是如何的一种存在?如果说,医学同行在医学实践中,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失手造成一些医疗事故,那么相关媒体的采编人员让这样的劣质报道、劣质评论出现在自己的版面上,又是如何的一种存在?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阑尾门患儿的家长已有触犯法律之嫌。可就是这样的人,却能将一干媒体、网络受众玩弄于鼓掌之间。这几年来,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希望媒体从业者把事件调查清楚,如实报道,不要夸大对任何一方的负面评价,给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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