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婴被医生剪断小拇指”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据媒体报道,婴儿不小心被热水烫伤,到宁波妇女儿童医院住院,医生换纱布时竟然剪下婴儿小拇指!如果你是患儿的父母,你会原谅这位医生吗?
不幸的女婴:烫伤住院 又被医生剪断小拇指
据网友“menglei1988”发帖称,不足1岁的女婴因烫伤住院,一名医生在给她手部换纱布时剪到小拇指,也没有及时处理,直到家属看到大量出血才发现患儿小拇指被剪断。“之后婴儿被送宁波第六医院全麻接指手术,致连续高烧十几天,现在还惊悸不安,晚上经常啼哭。医生不仅没有给病人带来康复,反而造成身体残疾的痛苦。”
医院回应:事件发生后进行了紧急处理
网帖发布次日,宁波妇女儿童医院跟帖对事件情况作出回应:2016年8月26日,患儿因“全身多处开水烫伤3小时余”入住该院烧伤科。入院第七天上午,当事医生在给患儿手部创面常规换药使用医用剪刀时,误把患儿小指远节指骨离断。经医疗损害鉴定,患儿人身医疗损害后果等级为四级,医疗过错对患儿小指远端离断的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
院方在回应中表示:“事件发生后,当事科室医生紧急予止血包扎,并在第一时间由烧伤科主任陪同到市第六医院立即进行断指再植手术,手术成功。之后,院方领导多次探望慰问,并当面道歉;烧伤科主任定时烫伤创面换药;儿内、儿外医护团队给予周密细致的治疗和护理。2016年10月6日,经市第六医院专家复诊认为,患儿小指末节断指再植术后恢复良好。”
医疗事故赔付陷僵局
2016年11月10日,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2017年1月17日,医疗损害鉴定结论为:患儿人身医疗损害后果等级为四级,医疗过错对患儿小指远端离断的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
对此,院方对当事医生因严重违反烧伤科换药技术操作规范造成患儿小指意外伤害的行为作出了“认定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停止执业活动3个月并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全院通报批评”等5项处罚措施。医患双方又共同向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申请理赔处理,但因患方索赔要求远远高于第三方评估金额,理赔处理陷于僵局。院方再次建议患方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并以患儿身心健康为重,注意保护患儿隐私。院方也再次承诺将以最大诚意积极配合患方选择的任何依法处理途径,以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患儿的父母 你会选择原谅医生吗?
对于该名女婴的不幸遭遇,很多网友谴责医生缺德,但也有网友力挺医生,表示医生也是人,操作失误了肯定是很内疚的,希望不要妖魔化医生。
@漂亮老帅哥1:这小孩真可怜,长大了会做九指神丐的,缺德的医生。
@200y:好心痛,这么小,跟我家宝宝差不多大。
@晃荡晃荡孩子来了:看了既心疼又吓人,父母的错也有,医生的错也有,都是太不小心了,才几个月,怎么会烫到?
@叫我如何爱上一个:这家长也是醉了,这么小的婴儿居然被烫成这样,医生太疏忽大意明显有过错被处罚也是活该,但是孩子发烧导致发育迟缓经过鉴定吗?持续发烧的原因跟之前的烫伤一点关系都没有吗?真是可怜了孩子,这么小就碰到这种家长和医生!
@七月十六:请问楼主,医生是故意剪掉孩子的手指还是不小心呢?诚然这件事令人痛心,医生也不应该有这种不小心,但是不小心跟故意划上等号,故意夸大事实,恶魔化这位医生,是何居心,昭然若揭!无非是愚弄不明真相的好心群众,给医院甚至政府增大舆论压力,为自己谋的更多的甚至不合理的赔偿,最后损害的是谁的利益呢?
@sistnt:确实不应该,可能是实习医生吧。我家里人在妇儿剖宫产后,后来几天换药的医生也是看上去很年轻,换药看上去手法很生疏,感觉自已都能有这种水平,后来拆线的医生就看上去好很多了。
@小毛毛妈妈:医生也是人,操作失误了肯定是很内疚的,家长心疼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情愿剪到的是自己也不愿意让孩子受这个罪,但事已至此大家都冷静下来协商解决吧。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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