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女性在当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各行各业都在本着“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招聘和任用,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此外,无论是西方民主国家,还是东方文明大国,也都一直在追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的思想似乎已经深入人心。可是,近日一家医院的妇科招聘竟然公然标注了“男士优先录取”。医院真的是性别歧视还是另有原因呢?
据悉,近日有一名网友发微博投诉了云南省曲靖市某人民医院,称其在招聘中规定“男性毕业生可考虑优先录用”,并且多个岗位“仅限男性或者男多女少”,存在性别歧视,并@该医院。
此外,该网友还表示,曲靖市某人民医院在近日发布招聘启事,公开向社会招聘203名工作人员。并且招聘启事的第一句话就是:所有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取得硕士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男性毕业生优先考虑录用。具体到科室的招聘条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妇科医师的招聘,规定了“男性优先”,在核医学科、磁共振科、放射科等科室的招聘条件上则也备注了“限男性”。
那医院对此是如何回应的呢?他们真的对女性有看法,存在偏见?
对此,该医院通过微博回应了该网友,表示此次招聘不存在性别歧视的情况。并称,网友对招聘的质疑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医院岗位的特殊性。
此外,该医院就此次招聘对网友作出了以下的相关回复:
一、妇科岗位:全国大型三级甲等医院中妇科男性医师较为常见,特别是北京、上海较为发达的省外城市更为突出,部分男性妇科医师已在全国妇科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及专业影响力,男性优先是鼓励男性毕业生报考此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用。
二、放射科、磁共振科、核医学科岗位:三个科室均属于放射性高辐射大、工作负荷重、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考虑女同志生育、辐射伤害、科室岗位需求等情况,录用男性毕业生。
三、护理岗位:公示中男性、女性均有录用,但对于手术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消化内镜中心等部分科室,搬运病人较多,劳动强度以及工作负荷较大,女同志不能胜任,为确保患者安全和医院服务质量等需求补充男性护理人员,以满足患者的就诊需求和诊疗需要。
看到该院作出的回复,小编觉得医院说的也并不无道理,医院的初衷也是好的,是为了照顾女性的身体健康,同样也是希望男同志不要对妇科的诊疗岗位有偏见。
但是,该网友对医院的上述回应并不买账,并称“这根本不是回复,只是解释了为何优先录取男性的原因。”她认为正是这种对男性的优先录用存在着对女性的歧视。并且有网友在跟帖中评论:你这解释就已经充满了歧视好吗?
此外,对于妇科招聘男医师优先的问题,该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医护人员女性居多,院方是想多吸引男生,把男女的人员结构搭建出来,并称,“目前我们妇产科一个男生都没有,从整个人才队伍建设来说,希望男女都有,同时希望男同志不要对妇科的诊疗岗位有偏见,这是一种鼓励。”
并且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招聘还未结束,已经有3300多人来报名,一多半还都是女性。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医疗卫生系统从来都是以患者的安全和诊疗来出发的。并称,他们医院急诊科现在有80多个护士,其中20多个护士现在是怀孕的状态,急诊科都快没人看病了,患者来了怎么办呢?此外,放射科辐射比较大,很多女同志到了那个岗位上都申请调换到其他科室,医院也曾发生过此类事,女护士上不了班,病人来了自然也就没法看病。
事情发展到现在,小编也有点“清官难断家务事”了,医院的考虑可以理解,毕竟患者的安全和诊疗需求最重要,人员缺乏,女护士身体还要考虑。但网友的质疑也不无道理,这样公然标注“男士优先”也确实对于想任职该岗位的女性有点不公平,那到底医院的这种做法是不是“性别歧视”呢?是不是合法呢?
对此,相关媒体找到了律师黄剑锋,黄剑锋律师表示,在我国法律中,《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均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此外,我国法律对女性职业禁忌范围已有明确规定,但曲靖市某人民医院“仅限男性”或“男性优先”的岗位,例如“妇科”,显然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此等做法涉嫌违法,应予纠正。
对此,小编想说的是,相比女性,男助产士在力量、体能等方面更具优势,在产妇难产等危急情况下,的确能起更大作用,医院希望招收男助产士也可以理解。并且,由于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导致了女性劳动者的成本更高。女性劳动者的用工成本高,这是事实,它体现在社会的各个行业中,但遵守法律,尊重女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并且这种“男性优先”的做法涉嫌违法,实不可取。
此外,要解决男助产士稀缺的问题,医院和卫生部门应该多作宣传,让更多患者接受“医护人员面前没有男女性别之分,只有病人”的观念,让男助产士可以真正在妇产科立足。这才能让护理专业的男生打消顾虑,主动选择妇产科。如果医院实在需要男助产士,也可以让其他科室的男护士转岗或是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男助产士。此外,也提醒各医院应该完善相关的招聘制度,做到合理合法。
(环球医学编辑:王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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