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与之有着相反步调的是:医患关系日益紧张、恶性伤医事件屡屡发生。而究其原因,更是错综复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医生在面对医闹事件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应该依法维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实生活中医生在面对医闹处理不公时,往往会选择沉默和忍气吞声。
但近日,一名医生的行为,或将为广大医务人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打开新的局面。
据悉,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凤林医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法院传票并非是由于医疗纠纷医生被传票,而是江凤林医生状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医闹伤医事件中的不作为的一次开庭审理,据了解,开庭日期定在3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届时,江医生将作为中国第一个状告执法机关对医闹伤医处理不公的医生,站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不可否认,在处理医疗纠纷或医闹事件的实践中,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个别医疗机构,为了减轻发生医疗事件或医闹事件可能给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是依法行事,而是采取高额赔偿的方式来化解争议,即选择捂住、盖住、遮住。而在这个过程中,医生个人的合法权利被自然而然的弱化了,面对医院和患者,个别医生在遭遇不公平时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委曲求全。
而这次江医生勇于站在法庭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有望给众多医生在面对不公平处理时依法大胆维权带来了勇气和信心。
那江医生到底遭遇了什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他选择大胆的站出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事件回顾:
一、事件起因:
据了解,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刘某(副处级干部)和父亲一起陪同母亲到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就诊,因其母亲病情比较严重,于是接诊医生江凤林建议其挂急诊就诊,患者一家也接受了退号转挂急诊的建议。
然而过了大约半小时之后,刘某及其父亲又来到江医生所在的诊室,称其母亲病情严重,需住院,要求江医生立即为其母亲办理住院手续。江医生告诉他们,既然已经转挂急诊科就诊,就只能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刘某的父亲随即拍桌辱骂江医生没有医德,刘某紧接着即向江医生扑来,进行抓扯撕打,由此造成江医生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及眼镜被打坏,且造成诊室内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扰乱。当天该诊室于9点46分被迫停诊,导致30个号源无法开放,部分已挂号患者无法就诊而被迫全部退号。
二、报案后江医生遭遇不公
据了解,事发后,湘雅三医院报了警,但刘某却已逃离现场,直到下午二点多钟才迫于压力来到岳麓公安分局银盆岭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刘某并没有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无论是对其本身纯属无理取闹的事发起因,还是对事发的经过,始终都在避重就轻百般推诿,对自己故意殴打抓扯江医生并致其受伤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更为恶劣的是,刘某竟然还谎称江医生的伤害和眼镜的损坏是自己80多岁的父亲造成的,将自己的打人行为美化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免受医生的殴打。
公安局第一次减轻处罚,降格处理:然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对刘某进处罚时,仅仅只听信刘某的单方面的陈述和辩解,而对完全能够证明刘某确有攻击伤害江医生的行为的直接目击证人蔡某的客观真实的证词却完全不予采信,仅处罚了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而对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却没有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公安机关这样一个明显偏袒、从轻的处罚,江医生不服,依法提出申请复议。
公安局第二次减轻处罚,降格处理:然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其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却不仅再次没有对刘某的故意伤害原告身体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反而在没有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情况下,对刘某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了处罚,对其罚款从五百元降至了二百元,降格处理!
江医生不服,第二次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长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肯定维持了公安局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在江医生的诉讼请求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违反法定程序,不仅伪造其将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湘雅三医院的时间,而且在其原本第一次已认定江医生是受害人情况下,在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时,却没有按规定送达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给江医生。
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其第一次复议决定书中,既然认定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适用法律错误,并且没有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原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但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面对公安机关再次降格处理的行为,却又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完全漠视法律规定及公安部等九部委的联合发文对涉医案件不得降格处理的要求。
三、江医生状告执法机关处理不公
江医生被逼无奈,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近日,江医生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庭。公权机关依法行政不是一句口号。
并且自2013年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不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医疗纠纷数量、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刑事案件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医疗秩序总体态势向好。但仍有部分地方相继发生伤害医务人员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9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要求要依法严厉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其中,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1、坚决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对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迅速出警、依法果断制止,当场查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持凶器伤害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一)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要求,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对恶性伤医事件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这些规定足以看出国家对打击医闹伤医事件的决心。并且我们坚信,不论这个案件最后如何宣判,其对未来的影响必然是深远的。
此外,江医生状告公安局和政府在医闹伤医案件中不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可能是首例,开了先河。但只有这样的首例和先河多起来,灾难深重、负重前行的中国医护才能真正走过泥泞,走向未来!
因为这并不是你一个医生的事情,是数百万医务人员的权利,应对任何随意辱医伤医者施以严刑峻法。而这无疑也为中国法治、所有患者、所有人的未来带来不一样的光芒。
最后,愿所有善良的人都能够被温柔以待。
(环球医学编辑:王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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