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伤医 对“以德报怨”坚决说不
2018-03-27
429

《圣经》中写道:“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医生就被要求亲身示范圣经中的这一道德观——以德报怨:医生挨打后一直保持克制、始终未还手,获得几百元“委屈奖”;医生挥拳反击,罚款外加全院通报批评。如今,上述令人心塞的局面或将有所改观。

忆往昔 心塞知多少

在医疗体制改革不够彻底且各类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大背景下,医患纠纷以及医暴、医闹等现象更加容易暴露在大众面前。向来受人尊敬的医护职业近年来产生了一些异化。

2014年12月,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某医院住院部骨伤科医生在给患者换药时与患者发生争执。患者出言不逊,并动手打了医生。医生出于本能进行了还击。医院认为医生“严重影响了医院声誉和医务人员的形象”,让医生作深刻书面检讨、扣发当月绩效工资300元、扣发个人2014年年终绩效奖励。此外,事发当天下午,医生以电话告知的方式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因请假未按照医院规定程序办理,影响到科室日常工作运行,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2015年5月,深圳市某三甲医院口腔科一名患者与医生发生肢体冲突。警方称,冲突过程中,医生也有动手回击。医院有关负责人称,事情起因是患者看病后不愿意付钱,在与医生的沟通过程中,上前对医生出拳相击。据悉,打人者也曾是一名医生。警方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对医生予以罚款,对患者予以拘留。关于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媒体未进行后续报道。

2015年11月,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某医院急诊室医生,在遭到多名陪同就医人员殴打后进行了还击。当地警方通报称,涉案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包括姚医生在内的4名冲突参与者均被处以500元罚款,其中3名醉酒打人者被行政拘留。

医生被打,还手会被罚,不还手呢?可能有“奖”。2015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一名男医生值夜班时,遭到患者家属殴打,事后经检查发现左耳听力下降了20分贝。作为一名拳击达人,他在挨打时一直保持克制,始终没有还手。在病床上休养了大半个月后,医生重返工作岗位,并收到了医院为其颁发的500元“委屈奖”。

互殴vs防卫

类似上述的糟心事例不胜枚举,那么问题来了:医生被打,能还手吗?如果医生还手了,算互殴还是防卫?

互殴与防卫之间存在着对立关系:互殴可以否定防卫,而防卫则需要排除互殴。正确地认定互殴是正当防卫认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均不属于正当防卫。即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总结了防卫与互殴的界限:基于斗殴意图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防卫。具有积极的加害意思的反击行为,应当认定为互殴。

最高法采纳“保护医务人员”提议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省眼科医院院长史伟云收到了来自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反馈函。史伟云关于“保护医护人员”的提议被最高法采纳。

对于最高法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史伟云认为,如果将报告中关于“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修改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能更全面展示最高法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维护和谐医患关系的决心与已经为之做出的巨大努力。

几字之差重千金,传递出的执政理念、司法理念以及公平公正大不一样。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这正是广大医生一直期盼并为之努力的。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更多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医生不是为了伤害患者,医患的利益不是对立的,殴打医务人员是对人身的伤害,医务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护,最终影响的是患者的救治。

完善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不过在现实中,困境依然存在:医院是一个开放的场所,医生需要随时面对患者,尤其是病人多的时候,可能无法顾及身后的危险。这时候恶意伤害医护人员行为和意图,也更容易得逞。此外,在医患双方发生暴力冲突的情况下,紧张与恐惧的情绪交织,很难冷静地判断哪些防卫行为是适度的,防卫的认定具有很大难度。一方面是“暴力伤医零容忍”,另一方面是防卫与互殴傻傻分不清,实在无奈。

从事发到报警再到警察到达医院,尚需一段时间,因此警察可能远水解不了近渴。加强医院的安保是切实可行的保障之一,比如,增加保安巡逻,增强入院安检力度,增加监控设备等,或对预防暴力伤医有所帮助。

“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如果对医生于法有据、于理应当的正当维权都不能理直气壮地给予支持,这样的姑息纵容大概只能打破更多的“玻璃”,甚至让暴力伤医陷入恶性循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不应是唯一选择。

此外,遇到医生维权,医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到的是不良示范。高调维权不失为一种选择,需让整个社会看到伤害医生需要付出的代价。

“法”字应贯穿于医疗的始终,不能缺席。依法打击医闹、医赖,维护正常的公共医疗秩序,离不开对司法程序的严格遵守。相比之下,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预防涉医犯罪和“医闹”现象。从严处理暴力伤医行为,可以让大家引以为戒,树立法治思维。净化就医环境,要切实维护广大患者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纠纷是难以避免的矛盾,但能够做到的是减少医疗纠纷或使得医疗纠纷得到有效合理的化解。这需要医患双方、医院、警察、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的鼎力互助,共同呵护健康与安全、公平与正义。

使医生免受伤医之痛,难点何在?(多选)

A、暴力冲突中,难以认定哪些是适当的防卫行为,医生只能招架难以还手

B、医院的安保力度有待提升,巡逻、安检和设备监控有待加强

C、医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助长了伤医的气焰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