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发布医务人员从业规范 堪称最严!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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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自治区卫计委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从多个方面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工作作风提出了严格规定。该《规定》自2018年5月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2日。

《规定》指出,医疗卫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国家、单位和群众利益,包括:不得以各种名义索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其它财物;不得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后勤物资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直接给予的现金、物品,赠送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不当利益;不得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后勤物资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出资的境内(外)旅游、变相旅游、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等;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后勤物资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处报销应当由其本人及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在医疗活动中收取相关单位及其代理人的临床促销费、转诊患者介绍费、开单(药品、检验、卫生材料等)提成费、推介费等;不得为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进行处方统计,出卖或泄露医疗信息,索取、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不得有其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规定》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对无法拒绝的“红包”、回扣等,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指定的受理部门。违纪所得金额(价值)1000元以下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违纪所得金额(价值)10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违纪所得金额(价值)3000元及以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以机构(含部门、科室)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进行处理,对组织者按机构收受的总数额从重处理。收受“红包”、回扣等被查实两次及以上或索取“红包”、回扣的从重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后勤物资等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违反本《规定》提供回扣的,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其政务网站予以曝光,涉及商业贿赂的依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建立宁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处理。

在宁夏之前,上海和安徽也出台了相应的防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地方性方法规。《上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安徽法规规定:查实受贿5000元以上,有行政职务的,一律先免职,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资格以及扣发绩效工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开除处分,并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纳入不良记录。

防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地方性法规的出台,能大大地减少医务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还医疗一片净土。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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