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系术中加价 莫道洪洞县无好人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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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医生手术台上加价的事情层出不穷。

3月,女大学生小王在西安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手术之前,主治医生告诉小王,她还需要做另外一台手术。但小王说,自己没钱,先做“人流”手术。岂料,小王在手术台上被医生告知,必须要做另外一台手术,加价2000多元,并劝说小王实在没钱可以找同学借钱。无奈下,小王只好躺在手术台上再交了2000元。

5月初,23岁的西安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在西安某医院咨询包皮手术事宜。手术前,医生告知自己,治疗费大概几百左右,如果严重得一千多,但医生又说,病灶只是表面严重,不一定花这么多钱。但4月29日下午,当张先生躺在手术台上时,医生开始打起如意算盘,告知张先生有炎症,要清理,否则会影响以后的生育;另外,还有神经暴露在外面,需要修复,如果不修复的话,会阳痿早泄。张先生说,躺在手术台上,自己太紧张,就答应了。就这样,原本检查、包皮手术、消炎等2000元左右的手术费之外,张先生又多掏了12000多元。

5月20日,长沙市民赵女士反映,自己患腋臭多年,于19日上午8时来到长沙市某医院接受手术。原已商定的手术价格为1560元,但医生却在手术过程中突然停止操作,开始推销起另外一款价格为5600元的“皮瓣固定术”。由于伤口还未缝合,赵女士只好同意了医生的要求。

手术“加价”,虽如医院所说是个别医生的行为,但这种手术“加价”的行为却具有普遍性,尤其在民营医院更普遍。术中加价,不仅会导致患者对医生这一整体职业缺乏信任和敌视感,还会扰乱整个医疗行业秩序,可谓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医生的手是用来救人的,而不是将医者仁心放置一边,将医生手术中的“手术刀”变为“宰人刀”。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严厉做出处罚,不要只是出事了罚罚钱而已,应严厉彻查涉事医院和医生,不要再让其怀有侥幸心理,手术加价事件再次发生。其次,也要还大部分医生一个公道,“术中加价”这种缺德事毕竟是个别人所为,不代表所有医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医院术中加价,严重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属“强买强卖”。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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