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被指不告知原因切除产妇子宫 患者为讹钱还是医院有隐瞒?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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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是女人独有的脏器,对女人的一生都很重要。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南张家界某医院在不告知家属原因的情况下切除产妇子宫”,引发广泛关注。11月19日,当事医院对此做出回应。与此同时,张家界市卫计委也已经介入调查并给出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在该事件中,当事医院确实有错还是现实版“农夫与蛇”上演呢?

家属:抢救中不告知家属原因切除产妇子宫

19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当事产妇丈夫张先生表示,2018年11月1日,其妻子于当事医院经检查后确定可以顺产。11月2日11时18分,顺产结束,医生告知母子平安,但其妻子仍被留在产房中。随后,经医生许可他将妻子从产房扶出,妻子称下体有出血,经询问医生后被告知是正常情况,随后妻子在厕所中突然晕倒,又被送至产房救治。

张先生称,3小时后,一位医生称其妻子需输血,下午6时,由于心情焦急,他冲进产房查看妻子情况,后打电话召集家属前来医院。期间,一名医生告知他,其妻子只有切除子宫才能保命,张先生签了字。

但手术期间医生一直未告知家属产房内具体情况,事后医生给出的“可能为羊水栓塞”切除子宫的原因难以让家属信服,家属质疑可能在抢救中出现医疗事故。

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功能衰竭或猝死的严重的分娩期并发症。羊水栓塞历来被称为“产科死神”。它堪比飞机失事,发病率极低,但一旦出现,死亡率极高,而且病程进展迅速,往往来不及抢救。羊水栓塞抢救的最大难点是无法事先预防——无论顺产还是剖宫产,任何产妇都有可能发生。即便是产检一切正常的足月孕妇,都有可能突然发病,而且来势汹汹,可能马上就转变为弥漫性休克和多脏器衰竭。

当事医院:切除子宫得到了病人家属的支持

19日,当事医院医务科科长孙先生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当事孕妇为正常顺产,产后出现较多出血并晕倒。产科主任在进产房前曾和家属进行了一个简单沟通,告知家属该孕妇可能存在出血、子宫收缩乏力,医生必须做一个“宫腔填塞”,但该产妇经“宫腔填塞”和其他治疗方法后出血并未停止。此外,医生还发现,当事产妇出血并未产生血凝块。在6名医务人员经3小时的连续治疗无明显效果,产妇生命体征极不平稳的情况下,下午6时左右产科主任与家属沟通准备切除子宫,得到了病人家属的支持。家属在同意书上签字,但未在病重通知书上签字。

就手术过程未和家属沟通这一质疑,孙科长称,产科主任在进产房前与家属进行了简单沟通,而治疗过程中产科主任在抢救病人,其他医务人员无权与家属沟通。而且在这期间由于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产房外纠集多名家属,致其他医务人员在与家属沟通时也不敢多说话。小编以为,当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医患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当看到产房外纠集多名家属时,医生不敢多说话可以理解。但与患者家属缺乏有效的沟通往往是时候医患纠纷产生的根源之一。如果当时沟通的比较到位,家属也不是一定不理解的,可能就不会有后续事情发生。

孙科长称,后续抢救十分顺利,产妇转危为安,第二日家属还来到医院对医生表示感谢,但在家属被告知尚有26000元医药费没有结清时,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并要求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果孙科长这段话所言当真的话,家属此举难免有“为不想交医药费而与医院闹”的嫌疑。

孙科长称,医院方同意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本地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也受理了此事。

市卫计委:患者具有子宫全切除手术指征

11月19日、20日,市卫生计生委分别两次组织由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抽选市级专家库妇科、产科、麻醉科、急诊科、质控科等专业11名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就网传“XX在张家界某医院顺产孩子后不告知原因切除其子宫”事件开展取证核实,现将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患者诊疗情况

患者罗某,女,29岁,停经9+月,于2018年11月1日入住张家界某医院产三科待产。入院诊断:宫内孕39周,单活胎,待产。11月2日11:18顺娩一活男婴,术毕于12:18返回产后观察室,生命体征平稳。

14:50患者起床上厕所时突然晕厥,下体涌出大量鲜红色血液,量约500ml。经药物及宫腔填塞等治疗后,病情无明显缓解,仍有鲜红色血液流出,无凝血块。经医院抢救专家组讨论后,考虑诊断:1.宫内孕39+1周,已娩一单活婴;2.产后出血;子宫收缩乏力;3.失血性贫血;4.失血性休克;5.DIC(注:弥散性血管内凝血);6.羊水栓塞?

考虑到患者病情危重,为挽救患者生命,张家界某医院专家组决定立即行子宫全切术。在家属签字同意后,患者在全麻下行经腹全子宫切除术。术后患者恢复良好,于11月12日出院。

二、投诉受理情况

11月14日,患者丈夫张某到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投诉,反映其妻子罗某在张家界某医院住院分娩期间不知原因切除子宫,要求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1月15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将该起医疗事故争议移交给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鉴办”)组织鉴定。

11月16日,市医鉴办正式受理。

11月19日上午,市医鉴办拟组织专家组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和患者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患者因对医院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拒绝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一)患者罗某的管床医生以及参与手术的4名医生、4名护士、1名麻醉师共计9名医务人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质。

(二)经19日、20日询问参与手术医护人员及查阅患者罗某病历,调查组专家一致认为,根据患者病情发展情况,该患者具有子宫全切除手术指征;且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丈夫张某进行了告知,并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

下一步,我委将对该事件做进一步核查,并积极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建议其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权。

该事件中,到底是患者为了不想交26000元医药费而闹事,还是医院在产妇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医疗事故,我网站将进一步关注。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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