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药代 医械代表备案监管也来了…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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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底,“药品回扣门”事件将医药代表职业群体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落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仅是医药代表,医械代表也成为医药购销反腐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3月21日,浙江省肿瘤医院规定,要求药械商代表登记备案,违规操作暂停产品使用。

大三甲医院执行药械商代表备案

3月21日,浙江省肿瘤医院举办清廉医院共建专题会,会上明确药械商代表要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来院开展各项正常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正常进行产品推介、学术活动、项目洽谈,严格执行《医院关于行风建设若干规定》,必须做好药械商代表的登记备案,挂牌来院来访,未按医院规定执行,一经查实,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会上还明确该院原有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在全院范围内专门聘任33名特邀监察员,创建39个工作群,明确监管范围和对象,亮明身份,开展药械商代表阳光监督。

事实上,浙江省肿瘤医院并不是第一家要求药械商代表登记备案的医院,当然,也绝不会是最后一家。

早前,河南省郑州人民医院明确要求,药品、耗材、试剂、设备、信息物资、后勤物资等生产经销企业的销售人员,到该院进行业务活动,都必须先注册登记,进院后也得遵守一系列“铁规”;浙江医院发布通知规定,要求所有的医药(械)代表都必须持证上岗;北京海淀医院通知,医院对来访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代表、代理人进行统筹接待登记;湖南省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针对药品、设备、耗材购销领域,提出“四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形式给医务人员回扣;严禁供应商代表进入病区、门诊、药房等非业务联系科室窜访;严禁到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严禁统方行为,严禁以次充好,降低产品质量……

从目前趋势来看,全国推广药械代表的备案监管似乎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以械养医”将被终结

医疗器械销售与药品销售类似,也存在较为严重的医疗器械腐败问题。在“以药养医”受到政策限制的情况下,一些医院通过试剂、耗材或是让患者多做检查来“以械养医”,由单个秘密作案向“窝案”、“串案”转变。

业内人士认为,药械商代表备案,有利于惩戒药械代表违规情况,规范医药及医疗器械生产、零售企业的行为,限制“以械养医”,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对于患者的利益、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言也是一大保障。

当然,在政府监管的同时,更需要行业能够更好地进行自律,实现自我管理。医药、医械企业应及早布局,建立合规体系,培养合规文化,规范业务行为。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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