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给患者开过期药 是何原因?
2019-09-12
658

近日,河北衡水某院一医生因门诊下班,无法及时开药,从办公室抽屉拿过期药给患者服用。更为惊讶的是,既然涉事医生承认药品过期,为何还会给患者服用?这到底是其工作不负责,还是出于“好心”?

术前服用过期药

8月9日,韩女士到衡水某院做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术前,她按照医生的医嘱服用了一盒药。

8月15日,韩女士准备出院。其丈夫在整理东西时,发现韩女士术前服用的药物到期时间为2019年4月。也就是说,手术前,医生给韩女士服用的药物是过期药。

当时韩女士的丈夫十分生气,立即找医院讨说法。

医院补偿2000元营养费 丈夫拒绝

对于此事,医院科室主任表示,医生也是一片好心。当时门诊已经下班,所以值班医生没及时开出药,便从办公室抽屉拿的药,没想到药是过期的。

他还表示,医生并没有坏心,而且医院也愿意给韩女士2000元“营养费”,这件事就算是解决了。

对于医院提出“息事宁人”的解决方案,韩女士的丈夫认为极不不合理,因此直接拒绝该补偿。

妻子出现便血 怀疑与过期药有关

由于韩女士手术以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健康,甚至大便一直有便血症状。其丈夫怀疑这些症状与服用过期药有关,希望医院能给个说法。

医院表示,虽然不清楚韩女士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但是可以保证,与过期药无关,并且要求韩女士赶紧办理出院手续,离开医院。

面对医院如此强硬的态度,韩女士的丈夫有些委屈,现在妻子病还没好,又添新毛病,还被医院这样“欺负”。

反映到卫健委 没有执法权

该事被反映到当地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经过。由于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督促医院调查此事,但韩女士还可以将自己的问题反映到医院专门负责投诉的医患办公室。

卫健委无法帮助,韩女士及其丈夫表示十分失望和无助。

目前,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而争执不断。

是药三分毒,何况还是过期药,一旦服用,造成的风险谁来承担?人命关天的事不容一丝马虎,无论值班医生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应该将过期药给即将做手术的患者服用。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