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村医使用0.19元过期棉签被罚2万元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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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某县村卫生所,因使用过期棉签,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但因当事人初次违法,且涉案医用棉签货值金额仅为2.66元,危害后果轻微。于是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罚款2万元的处罚。

该卫生所为一家非营利性集体村卫生室,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冯某是主要的负责人,平时负责给村民看病。

2017年5月17日,冯某从福建省某医药有限公司,进货五大包医用棉签,用于日常的诊疗。该棉签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有效期至2019年1月。

8月14日下午,当地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冯某诊疗室药品柜上,有十四小包过期医用棉签尚未使用完,但已过期半年多。

相关规定显示,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或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将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冯某使用过期医用棉签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而涉案医用棉签为第一类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仅为2.66元。

9月16日,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冯某系初次违法,且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危害后果轻微。对冯某处以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十四小包过期医用棉签,且罚款20000元。

医疗用品,包括棉签均经过消毒灭菌,一旦过期,就可能有细菌污染,无法使用。虽然该事件中过期棉签未造成危害,但暴露了其无菌观念的缺乏,该罚!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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