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护士命丧整形手术台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医方负主责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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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我网站题为《28岁女护士命丧整形手术台 事故真相初步揭开》一文报道,28岁女护士同时也是一对不到两岁双胞胎宝宝妈妈的杨某,命丧河南南阳某医疗整形手术台一事,曾备受关注。目前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事件回顾

杨某是南阳市眼科医院的护士。死前两个月,杨某曾在南阳某医疗整形做过隆胸手术,为此还与其丈夫发生矛盾,所以这次手术,杨某并未告知家人。

8月18日上午10点,杨某出门前给妈妈打了通电话,称自己去南阳某医疗整形做手术。当天下午5点半,杨某的妈妈接到从女儿手机拨来的一通电话,被该整形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女儿“出了点事”,需要家属过去沟通一下。令杨某的妈妈无法想到的是,自己的女儿竟命丧整形医院手术台上。

当天下午6点,杨某的妈妈和杨某的二哥赶到该整形机构,非但没有如愿见到杨某,反而被整形机构工作人员阻拦在了二楼手术室外。后来,该机构工作人员实在拦不住,便说杨某陷入了昏迷。听到此讯息,其二哥立即拨打了120,却被告知,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已经来过,并已宣布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报警后,当地警察介入调查。在警察和法医初步工作结束的时候,杨某的丈夫见到妻子尸体时,发现妻子整个脖子上都是密密麻麻的针眼,鼻子和眼睛也有血流出。杨某丈夫称,他们没有看到与手术相关的纸质文件或者合同,唯一一份有杨某签名的文件也并不是杨某的字迹。

杨某丈夫还称,这家整形机构并没有相应的手术资质。该机构执业医生备案的是一级资质,而杨某做的颈部脂肪填充手术是二级手术。

此外,杨某姐姐透露,涉事整形机构护士赵某为杨某的闺蜜,曾多次劝说杨某去该机构整形。

8月20日,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卫健委公布《关于某美容外科诊所整形手术致人死亡的情况说明》,称公安部门已对现场进行查封,经初步调查,该诊所是一家经宛城区卫健委批准的私立医疗机构。参与此次手术的主治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均属于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但麻醉医师未在该机构注册,属于违规执业。

8月21日,杨某家属委托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进行尸检。

司法鉴定:脂肪填充术中肺脂肪栓塞致死

10月8日,历时一个多月的尸检结束。据河南省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开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死者杨某右心室、肺部内可见一定量的脂肪组织,经冰冻切块,可诊断为肺脂肪栓塞。此外,排除其他药物中毒、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致死的可能。其鉴定意见为,死者杨某系行脂肪填充术中因肺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医疗事故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医方负主责

10月28日,由南阳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该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存在“诊所不能开展全身麻醉项目,医方违反规定,手术操作不规范”的医疗过失行为,手术本身存在医疗风险,医方负主要责任。

10月28日晚,宛城区卫健委发布该事件最新通报称,9月24日,宛城区卫健委向南阳市医学会开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10月28日,收到南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南阳医鉴【2019】018号),鉴定意见:“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本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杨某丈夫称,当地卫健委正在向公安机关移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警方曾表示会根据该鉴定材料确定是否立案。他表示,希望警方立案后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8岁女护士因整形命丧手术台,留下一对年幼的双胞胎女儿,令人唏嘘。该事件也再次警醒大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整形危险需谨慎!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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