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屡次“被出院”,医院怎么说?
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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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被出院”实际上说的是目前医院一种“分解住院”的现象,即让住院病人先出院再住院或者转院治疗。对此,病人表示,在同一家医院看病,却要多次办理住院手续,实在很麻烦。那么,医院为什么要对病人的住院时间进行分解,医保部门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病还没治好 患者被告知“出院”

3月23日,武汉市民邓素芳女士因突发胆结石疾病,住进了某三甲医院消化内科。

4月5日,疼痛还没有缓解,但管床医生突然告诉她,医保限额已经使用完了,要求她先出院,“过几天再来”。

无奈,邓女士只好忍痛出院回家。4月7日晚,她因胆结石疼痛加剧,再次到该医院消化内科住院治疗,医院并没有拒绝。

邓女士因此产生了疑问:“我的病还没有好,医院就让我出院,这合理吗?‘医保限额’到底是个啥规定?”

其实,最近两个月来,这种问题并非只有邓女士一个人遇到,明明病还没治好,结果却被医院告知“先出院,过15天再来住院”,或者被要求“最好去分院治疗” ,“因为距离上次出院不满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住院,只能自费住院。”的情况并不鲜见。

医院:默认主要由利益驱动

医院为何需要病人出院后再入院?连续两天来,记者走访了汉口和武昌多家医院,面对追问,很多医生都选择了沉默,剩下的医生给出的回答可谓异口同声:“现在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武汉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主任道出了真正原因。这位医保办主任说,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还没有完善,医院为了创收会给科室下达考核指标,例如“住院收入”、“出院人次”年增长30%以上。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三甲”医院评审或重点专科评审,有“平均住院天数”、“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的指标要求。

三是病人就医期望值过高。很多慢性病、老年病治疗时间长、见效慢,客观上需要患者出院后在门诊继续治疗,有些患者或家属觉得住院比住宾馆便宜,还有人照顾,万一出了什么事还可以和医院扯皮。

医保中心:病人“被出院”属医院违规

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涂仁清指出:医院的这些行为都是违规行为,实际上是假借医保规定的旗号,搞“分解住院”,医院必须承担责任。

涂仁清说,目前,武汉市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定额结算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大部分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需要由医院记账后,再向市医保中心申报。

医保中心按住院人次与医院结算,每人次按医院级别分别支付1600元至4400元不等。因此,医院中途让病人出院再住院,搞“分解住院”,目的就在于向医保中心申报更多费用。

涂仁清说,“分解住院”违背了医保定额结算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定额结算是以病人一个连续治疗过程为结算单位,把大病小病打通打包计算付费,显然会加重参保人的负担。此外,分解住院使医保本应只支付一个定额的,却实际上多支付了一个或多个定额。

涂仁清表示,近几年来,医保中心查获了不少的分解住院案例,对当事医院也都予以了处理,但由于利益驱使,分解住院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这是一个带有全国性的普遍问题。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调研员何广胜解释说,医疗保险政策从来没有规定,患者一次住院只限住多少天或限用多少费用。住院患者能否出院完全由医生根据患者治疗状况决定,不以住院天数或住院费用来决定。分解住院是将应由医疗机构负担的定额结算分担费用转嫁给患者,同时以“医保有此类规定”的说法误导参保患者。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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