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医生男子获刑7个月
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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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消息,深圳市福田区某医院的一名男子曾因不满治疗结果,用凳子砸伤医生。近日,福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个月。

据了解,2012年12月下旬,被告人易某某在福田区某医院做了输尿管结石体外碎石激光手术,由李医生为其实施手术。

半个月后,易某某再次来到该医院进行复诊。经X光检查后,李医生告知易某某上次的手术未将结石全部打掉,需再做手术,费用也要另交。

而易某某认为手术不成功的责任应该由医院承担,遂找了两名朋友过来与李医生一起理论。但最终理论演变成了争吵,易某某在盛怒之下,拿起旁边的凳子砸了一下李医生的头部,李医生头部立刻流血,易某某见状马上离开了现场。医院保安闻讯到场后,让仍在现场的易某某朋友通知他到场处理。已冷静下来并心生悔意的易某某折返医院,随同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头部所受损伤属轻伤。

据公诉机关介绍,易某某主动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如实供述。其家属亦积极向被害人作出赔偿,最终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其实,在很多伤医案件中,被告人在事发后都悔莫当初,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采取不当行为,动手伤人,殊不知这种行为于治病无益,且最终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但是,法律并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终手段,避免医患纠纷还需要医患关系的改善,需要患者对医生多一份信任,对医学常识多一些了解。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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