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成湖北临床诊断病例标准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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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学影像科副主任张笑春教授曾在朋友圈发布“强烈推荐CT影像作为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首选诊断方法”言论。日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诊断标准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病例”分类,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作为湖北省临床诊断病例标准,这提示湖北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不再依赖核酸检测结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相关内容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诊断标准”,具体如下:
 
湖北以外省份:
 
(一)疑似病例。
 
综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3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省:
 
(一)疑似病例。
 
综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少,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或无流行病学史,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2条。
 
(二)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三)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相关内容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基于已经发现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确诊病例,故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也纳入疑似病例进行排查。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需有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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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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