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生要警惕!又一起代输液致死事件发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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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输液致死事件不在少数。合理的输液可以挽救患者生命,而一次差错也可能让一个生命消逝。近日,又一起典型的代输液致死案发生,值得基层医生警惕!
 
事件原委
 
一位28岁的年轻小伙,因为全身肌肉痛到某诊所就诊。诊所医师经询问症状后,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于是便开了5%葡萄糖加利巴韦林的药物,进行静脉滴注。
 
当天下午4点,患者症状突然加重,并出现双下肢无力的情况。诊所医生意识到可能发生危险,遂立即建议患者赶紧去上级医院就诊。
 
这位患者立刻来到某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科医生立即查了电解质,发现患者化验结果中的血钾为2.17mmol/L,属于重度低钾血症,甚至有心脏骤停的危险!
 
尽管情况危急,但急诊医生的处置让人匪夷所思,其为患者开了以下的处方药:5%葡萄糖500mL两瓶,每瓶加入氯化钾1.5g,氧氟沙星注射液100mL,脑蛋白水解物20mL加入250mL盐水中静脉滴注。
 
更不得了的是,该医生因急诊输液的患者多,要求患者回到之前输液的诊所,按氧氟沙星注射液、脑蛋白水解物、氯化钾的顺序进行静脉输液。悲剧就此发生,当患者在诊所输到第4瓶药物剩五分之一时,不幸死亡。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长时间在诊所宣泄悲愤情绪,导致诊所无法正常经营,并给诊所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最后在当地政府的引导、调解下,死者家属同意尸检程序,同意通过司法程序理性维权。经尸检结果显示,死者死因符合低钾性周期麻痹致死。
 
诊所、急诊医生谁之责?
 
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涉事诊所医生的风险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在第一时间发现病人有危险时,立即建议其去上级医院就诊,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涉事上级医院的急诊科医生在诊治患者时存在严重过错。重度低钾血症属于急危重症,对于这类型患者,应当立即下病危通知书,并在心电监护下进行快速补钾,同时还应该在患者旁边准备好抢救设备。
 
急诊科医生不但没有给患者下病危通知书,而且在患者在不知道自身真实病情的情况下,还让其自行将药物带到上述诊所代输。因此,涉事上级医院对患者的死亡需承担大部分责任。
 
众所周知,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给患者输液属于治疗行为。诊所医生在实施代输液行为之前,没有按照法律、医疗常规的规定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没有对血钾2.17mmol/L引起警觉、让患者错失了最后的抢救机会,所以,诊所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基层医生的为难
 
的确,在基层代输液的现象真的屡见不鲜,患者倾向于找就近的诊所或者卫生室代输液。一般来说,基层医生面对这种请求,就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
 
首先,到基层诊所就诊的基本都是附近的患者,拒绝代输液,有可能会留下“话柄”,导致患者的信任度降低。其实,基层医生尤其是诊所医生接触的都是熟人,这也体现了人文关怀,可以为周围的患者提供便利。
 
其次,碍于情面,人情关系不好拒绝,医生和患者都是邻里关系,所谓“抬头不见低头见”,实在不好拒绝。基层医生应该怎么办?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根据相关法规,遇到这些事就该直接拒绝,不要给自己惹麻烦。
 
最后一点,基层医生害怕患者投诉,不敢得罪患者。但是,假如为了不得罪患者,听任不合理的要求,吃大亏的还是自已。意外发生后,最终还是医生的错,严重的还要负医疗事故的责任。无论如何,医生不能跨雷池半步!
 
医生这碗饭,酸甜苦辣咸并存,会遇到很多不得已,但与生命相关,容不得半点马虎。医生只有时刻保持理智,才能在保护患者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
 
因此,当基层医生面对不合理代输的请求时,完全可以收起情面,坚决地说一声“不”!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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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又一起代输液致死案,给基层医生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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