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替考行为者将终身禁止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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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新规自9月10起实施。《规定》增加了有组织作弊的认定范围,将替考行为纳入有组织作弊行为,予以终身禁考。

据介绍,《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分为5章25条,考生违纪违规分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有组织作弊,考生有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将分别作出当年该单元或考站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在所有违纪违规行为中,对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处罚最重,一经发现,即被处以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此次《规定》扩充了有组织作弊的范围,将目前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数量最多的替考行为纳入有组织作弊行为予以终身禁考。对于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医师等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处理也进行了规定。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规定》还增加对命审题人员行为的规范,明确了命审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根据《规定》,命审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应当停止其参加命审题工作或考试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或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命审题工作岗位或考试工作单位(岗位)。《规定》还将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主体,由以前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主任李建国表示,《规定》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的形式发布,对于从严管理考试、净化考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背景情况

医师资格考试是我国医师准入的主要方式。根据《执业医师法》,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原卫生部于1999年印发了《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了《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对医师资格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作出了规定。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一些新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陆续出现,亟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等做进一步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地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了本《规定》。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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