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发展的最大的限制或不是政策
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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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医疗首次走进公众视野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医生首次通过网络与全球医学专家远程会诊大学生铊中毒事件。随着技术的进步,今日的远程医疗已经更加便捷,如火如荼。但国家卫计委近日却逆势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禁止非医疗机构和医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其背后有什么原因吗?远程医疗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不就是政策的限制?

卫计委:远程医疗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之间

根据卫计委的定义,所谓远程医疗指一方医疗机构(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同时,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也属于远程医疗服务。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处长李大川指出,对于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服务,我国要求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主体,这是因为如果患者仅仅通过网上的问诊,仅仅通过患者提供的一些资料就作出诊断和处理,会存在医疗安全方面的风险。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同时也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国家规定医师一定是在所在医疗机构里面,通过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设施向其他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法律责任主体也是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

对此,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首先还是要区分远程医疗与现在形形色色的互联网医疗的区别。远程医疗参与两端均为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等的形式相互传输一些影像信息等,重点在于远程会诊,存在于医生及医疗机构之间。互联网医疗与此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即医疗机构及医生之间的远程医疗可以决定诊断及治疗的方案,而互联网医疗并不能涉及诊断及治疗,可以算是一种医疗信息的普及化教育,“比如通过网络了解一些疾病情况等,但这仅限于科普范畴,无关乎诊疗。”

正如很多媒体和专家所分析,这份文件限制了互联网医疗进入远程医疗的可能性。

互联网医疗无法进入实质性远程医疗领域

卫计委所限定的远程医疗范围较为狭窄,仅在医疗机构之间,这属于较为传统的远程医疗。在互联网兴起以前,这类远程医疗一直在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只是长期以来主要用以处理疑难杂症,规模并不大。

因此,卫计委的文件应该主要还是针对目前的互联网医疗,非常明确的为互联网医疗进入远程医疗划出了分界线。以咨询为主的互联网医疗将无法进入可以明确给出诊疗意见并开具处方的远程医疗领域。

卫计委对互联网医疗的可控性心存顾虑

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卫计委再次公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三省市开展远程医疗与养老机构的对接,为养老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并将之纳入医保。从前后两个举措来看,虽然政府的政策对互联网医疗形成了一定限制,但并没有堵死远程医疗的发展。卫计委的思路还是集中在可控制性强的机构对机构的远程医疗,对于机构对个人的运营模式心存顾虑。

没有市场为网络问诊面临的更重要的问题

毫无疑问,互联网医疗中的网络问诊模式将受到政策较大的限制,但是网络问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在政策上,而在市场本身。

首先,中国网络问诊存在医患双方错配的情况。病人在网络问诊上往往需要的是三甲医院的名医资源,但这些名医业务繁忙,并没有太多的个人时间再为远程病人提供咨询服务。而有时间来提供服务的医生往往是业务并不繁忙的,他们的知名度较低,却不是网络问诊病人的首选。

其次,医保支付。美国远程医疗蓬勃发展受益于奥巴马的平价法案。美国是以医疗价值来决定赔付金额,这促使医生尽量减少病人复发的可能,远程的意义就体现出来了。而中国的医保刚开始试点赔付远程医疗,即使未来全面放开,也是以数量来决定,以目前较低的医保确定的诊疗费用来说,医生的动力很小。因此,目前中国无论是远程医疗还是网络问诊,支付方都只是个人,而个人在自费的前提下,只可能有兴趣在远程寻找名医,而这方面的业务量和需求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快速做大的市场。

最后,轻问诊模式难以打开市场。在缺乏个人家庭医生的前提下,网络问诊只可能是轻问诊模式,这对病人的意义较弱,很难取得长期用户。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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