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级!八部门发文:这些举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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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事件何时休?继“福建两名医生中秋节被‘割喉’”事件之后,为进一步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国家再次出手了。

 

9月27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其再次强调了强医院保卫队伍建设。医院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者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保安员数量。

 

落实安检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安检工作实际需求,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相应安检设备。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同时,医院开展安检工作,应当兼顾患者就医体验,要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检绿色通道,以安全、合法、便民为导向,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应当就开展医院安检工作共同发布通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名录。

 

强化警医联动处置机制

 

各地要深化警医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对各类涉医安全信息的收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本地涉医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特别是明确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舆情应对、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对发生在医院的110警情和刑事、治安案件要第一时间出警、受理,依法快速处置。

 

严打涉医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涉医案件盯办机制,接到医院报警求助后,第一时间出警、控制案件现场,依法迅速受案、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对重大涉医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进度。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各地对典型案例要做好总结、通报,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属地综治中心、公安机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其所在单位、社区、家庭开展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治宣传,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救治、救助措施,或者依法收治入院,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在医院及其周边滋事、扰乱秩序的,属地公安机关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同时,要做好受害人家属和医务人员安抚工作,确保家属和医务人员情绪稳定,协调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监测,严防因有害信息传播和媒体炒作诱发效仿。

 

高风险人员信息共享 实名制预约

 

建立完善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共享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涉医110警情和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人等数据信息,实现智能精准预警,最大限度防范预警危险因素。医院要落实实名制预约诊疗,建立高风险人员预警提醒机制,遇有扬言实施暴力、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就诊人员,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并应安排安保人员陪诊,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教、警示行为后果。

 

提高医务人员防范意识

 

《指导意见》指出,医院要将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加强预警防范的重要内容。医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针对医务人员不同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早在2013年,相关部门就发文,明确要求完善医院安全防范制度,实现警医联动,为医院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人员等。此次《指导意见》再次提出,并在此基础上将防护措施升级,三级医院必须设立警务室,一定规模的大型医院建立安检制度,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健康的“守门人”。

 

我本将心向明月 奈何明月照沟渠

 

医者,救死扶伤也,但频频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让医生成了一个高危职业,医者们一边为提高医术苦熬苦练,一边还要提心吊胆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指不定哪天被暴力分子盯上。

 

细数今年在行医路上受伤甚至丢了命的医者:

 

1月26日,江西省吉水县某医院一心内科医生被一名男子持匕首捅伤,救治无效去世;

1月27日,江西南昌某医院门诊发生病人用针管袭击医生的事件;

4月5日,河北省迁安市某中医院急诊科有男子暴力伤医,多名医护人员伤重住院;

5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某医院特诊科发生暴力伤医事件;

5月26日,江苏省徐州某医院口腔科医生被捅伤。

 

就在刚过去不久的中秋节这天,一名40多岁的患者用刀割伤了福建某眼科医院的两名医生,其中一人惨遭“割喉”,伤口从后颈处几乎开到嘴角。

 

“我怀着一腔热血踏上行医之路,最后却命丧于自己的信仰之下”何其悲哀!战争时期尚不杀敌医,和平时期的医院里,却伤医不断?

 

希望相关立法能够加紧落地,严惩严处不要说说而已,付诸行动,让医闹止步!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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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八部门出重拳!5项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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