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失误将医用钻头留在女子体内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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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膝盖韧带断裂,黄女士到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就诊。手术过程中,原本2小时就可以完成的手术却进行了5个小时,并且,术后拍片显示,黄女士的身体里多了一样东西——一个医用钻头。

术后检查时再一次拍片,黄女士发现腿部骨头里多了术中断裂的医用钻头。对此,医院承认手术有过失,但是考虑到如果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钻头会对黄女士产生二次伤害。此外,医院还认为钻头对黄女士的影响并不太大,所以决定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和黄女士进行协商解决。

不过,双方在赔偿的金额上产生了分歧,院方认为3至4万元足矣,但黄女士表示得10万。双方各不让步,目前双方协商赔偿仍没有最终的结果。

钻头留在女子体内 医院承认失误

今年5月因为意外,黄女士右腿膝盖的韧带断裂,家人把她送到富阳中医骨伤医院治疗,医生告诉她要通过手术,将断裂的韧带接起来。

黄女士表示,“当时在手术过程中,医生说要给骨头打孔,需要用钻头钻的。在钻的过程中,那个钻头断到骨头里了。”术中出现的这一情况也让原本2个小时的手术变成了5个小时,手术创口也从4厘米变成了超过10厘米的大伤口。

后来在一次拍片中,胶片清晰显示,黄女士的骨头里多了一个医用钻头。对此,富阳中医骨伤医院也没有否认,承认属于医务人员在手术中存在失误。

事后,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对黄女士的病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终认为损害不大,不需要取出来。“如果要取出断在黄女士骨头中的钻头,就需要打开骨头,这样就把原本接韧带的骨外伤手术,变成了骨内伤手术。医生考虑到,手术创伤程度变大,就放弃了取钻头。”

不过,黄女士一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现在,等于说伤口给我开大了,大了好几倍。然后,钻头也还是在体内,没有取出来。”黄女士表示,不能接受钻头留在体内的现状,要求医院要么继续帮自己取钻头,要么赔偿自己损失。

双方协商经济赔偿 仍未达成共识

针对黄女士手术中造成的伤害,医院承认是院方的失误,并表示愿意进行经济赔偿,但是目前为止,双方依然在争论,对于赔偿的金额仍未达成共识。黄女士认为手术中留下的钻头,对自己身体和精神伤害非常大,要求医院赔偿10万元。但富阳中医骨伤医院给出的赔偿金额在3至4万。“我们也是根据类似情况的赔偿金额决定的。”

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医务科杨科长表示,对于黄女士,医院承担责任也愿意进行赔偿,但是要赔偿这么多钱,需要黄女士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只有这样才能把对她造成的损伤定性,根据这个损伤的程度,来确定医院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此外,杨科长还表示,只要黄女士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因手术知情同意书 黄女士不愿做鉴定

从杨科长的话看来,事情似乎也不麻烦,只要走一个流程——做一个医疗事故鉴定,具体多少的金额,医院也愿意接受。但就在这时候,黄女士却坚持不愿意做医疗事故鉴定。

原来,在手术前,医院拿了一份手术知情同意书,让黄女士签字。在这张手术知情同意书上,记者看到,除了电脑打印的部分还有一些手写字。在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风险后面,医生手写着:“术中根据情况,改为切开膝关节,术中金属碎屑及异物无法取出”等内容。

黄女士表示,这些手写字在她术前签字时并没有看到。“当时,医院拿了一张电脑打印的空白合同,让我写了选择手术中使用进口材料,并让我签了个字。”她认为,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多了的这些字,可能会对医疗事故的鉴定造成影响。“出现风险了,医院就将这些风险全部加上去,等于说,现在需要我来承担这些风险。”

但是针对黄女士的说法,杨科长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答案,他表示,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手写字,是医生在黄女士签字前,就写在上面的。之所以在打印字的部分加上手写字,是因为,打印部分是所有手术中的常规格式,而手写部分,是每个病人不同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这个东西是很格式化的,给你统一做好的。而每个病人是有个体差异的,会出现的风险也不一样。所以,每次手术前我们都会,一点一点的把这些写出来。”

杨科长告诉记者,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手写字,是不会对黄女士的医疗事故鉴定造成影响的。“我们已经和她解释过很多遍了,这个是不会影响她做鉴定的,她就是不肯。我们医院也愿意承担责任,像黄女士要求的赔偿这么大,按要求肯定是先要做鉴定的。现在僵在这里,我们实在是没办法。”

目前为止,关于赔偿问题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还在协商中。

(环球医学编辑:范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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