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前途未卜?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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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关系民生,要下大力气抓好。近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重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食药监部门未来走向成为坊间关注的焦点。未来药监改革将会走向何处?

对于未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走向,目前有三种猜想,第一种方案是食药监局(主要指地方局)将被撤销,与其他机构一统整合为市场秩序监管局;第二种方案是将目前分散在工商、食药监、质监局等诸多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进行优化整合,但各自机构仍然存在;第三种方案认为,食药监局属于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很强的领域,应该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并且要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食药监局或被撤并,成立市场局

第一种模式下,一般是三合一甚至四合一,将药监、质检和工商合为市场秩序监管局(简称市场局),四合一是又加上物价局,这是药监改革后期出现的改革模式。此前,第一种改革模式备受争议,而从目前来看,允许跨部门综合执法字样的出现,意味着这种改革模式最终获得正式认可。

市场局并不是新鲜事务。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是,国务院原就计划整合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的职能,成立市场秩序监管总局。但最终起草小组考虑到食品安全形势和食药监管的专业性,采纳了较为稳妥的方式,将散落在工商、质监、卫生、药监、食安办等食品监管职能整合,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种原本被抛弃的管理模式,为何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受到推崇?

2013年4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颁布,各地药监改革陆续启动。按照改革规划的时间表,改革工作,原则上应该在去年年内完成。但是,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还有部分省级食药监改革未完成,市县级的食药改革启动更为缓慢。

从本轮的药监改革的整体来看,华北、华南和西北地区改革进展较快,而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向来是改革先锋的华东地区进展则较慢。经济总体欠发达地区,过去监管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决策者有动力利用此次改革契机建立一套强大的监管体系,一方面回应本地公众和产业诉求,另一方面可在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获得政绩分,可谓“名利双收”。也有借着改革举措,向中央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和食品主要由外地输入,过去的监管基础较好,决策者并不急于推进改革,而是采取“以慢会快”的观望态度。同时,市场经济繁荣的地区,典型市场监管部门如工商、质监嵌入产业网络较深,在政府体系中拥有更大话语权,抵抗改革的能力也更强。

市场局使加强监管的初衷被搁置

在推进改革压力下,三合一甚至四合一的模式成了不少发达地区的首选。在地方博弈中和等待中,这种三合一甚至四合一的模式成为既满足控制机构数量又衡量利益的手段,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初衷反而被搁置了。

这种模式下监管的效果并不容乐观。公开数据显示,全国工商系统公务员约为42万人,食药系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一共不到9万。“市场监管局”成立之处,区县级的基层市场所几乎都是在工商所的基础上建立的,人员也以原工商人员为主。

专业性最强的食药监管,正面临专业性的挑战。对于工商系统,除了食品中的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一切都是新名词。尤其是药品监管,对于新入行者,可能“连一个举报都看不明白”。今年7月,上海福喜被曝使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8月,有律师就“转基因食品标识不显着”向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多地食药监管部门回应称不具备检测条件。

食药监归地方使地方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2008年,国家取消了对食药监系统的垂直管理,食药监系统归地方。此举一出,药监人士尤其是基层药监员工哀鸿一片,认为是对药监事业的一大重创。

地方政府对于药监并不积极,因为药监属于监管部门,纯投入没产出。同时,归地方后,食品、药品的监管如何摆脱“政要”打招呼成了改革的隐忧。所以不少基层药监人士或谋求转岗,或消极怠工。据媒体报道,有些地方的市场局或食药监局甚至已经被当地政府安排了招商引资的任务。

出于监管效果的担忧,媒体报道称,工商、质检和食药三合一的天津市改革措施出台后,几乎同时,各省都传达了据说来自国务院有关食药体制改革的批示,批示要求各地贯彻国务院此前下发的文件,市级食药监机构必须独立设置,县级已经三合一的暂时保留。

药监改革最终将走向何处?

未来药监改革究竟会走向何处?一位医药行业的资深专家表示,在四中全会之前,尤其是在三中全会之前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或者某些地方出现的一些做法,不代表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四中全会之后,将要或者仍然坚持的做法。除了四中全会《重大决定》中有明确要求推进综合执法外,还明确要求“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医药行业,不符合中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制,非常之多,所以,四中全会《重大决定》若真正落实,理应有很多政策需要纠正或者撤销,具体到食药监机构的变化,是肯定的。至于怎么变化有待观察。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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