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当公车”引发网友拍砖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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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在江苏省句容市大润发超市的楼下,一辆标志为120的救护车从容地停在了路边的人行道上。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径直走进了超市。这一幕正好被网友发现,“救护车开到超市购物”随后在当地一家网络论坛发酵,引发网友激烈拍砖。医院对此作何解释?“救护车当公车”是对是错?

“解释”暴露大问题

针对网友的质疑,当事医疗机构给出的解释是,救护车去超市是因公购买轮椅、手术室使用的拖鞋等物品,但最终没有购到货物,因此无法满足网友们提出的“公布购物发票”的要求。就算当事医疗机构所言非虚,紧缺的急救资源就能如此占用和浪费?

当事医疗机构的进一步解释透露出更大的问题——由于医院不允许配备公车,所以这家医疗机构用救护车来代替公车,平时除了用于运送急救的患者外,还用于接送专家、下乡检查、领导开会、购买后勤医疗物资等。他们认为,如此使用救护车的确容易引发歧义,但也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属无奈之举。

有法可依

2010年,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救护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对违反救护车管理使用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或公安交巡警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可见,将救护车当成公车使用,有违相关规章制度。上级不允许医院配公车了,就拿救护车来顶替,这其实是一种变通,不仅起不到公车管理的作用,反而产生了占用救护车的副作用,改变了“禁配公车”的初衷。把救护车当公车,在救护车和公车两方面,都存在错误认识和管理乱象。

救护车“公车私用”,行人让不让道?

两年前,某地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一辆120救护车开到某街,车上工作人员到某餐馆就餐后,闪着警示灯从某路辅路逆行返回,路人纷纷避让。“现场并未看到病人,医护人员用完晚餐后上了救护车,打开顶灯沿某街由北向南行驶,到某路后,又沿辅路逆行50多米,到达XX急救中心XX分中心停车场”。网友微博公布了此过程视频,并质疑救护车的这种行为是否被允许。

微博曝光后,有网友提出如果真是公车私用,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下次救护车真有需要时路人不让了怎么办?不过很快又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称“这个跟让路是两回事,就算有人公车私用,也不能“错杀无辜”。不少网友认为个别事件不能成为不让路的理由。

负责人回应:非常理解网友对非急救任务救护车闪灯逆行的愤慨,120方面会调查处理。“不希望您因此不再避让急救车。您让的是病人的生路,而不是急救车的特权!”该负责人强调,120急救中心已多次重申严明纪律,要求非急救任务不许用警报,个别人违规一定会有处理。

120方面坦言,救护车在接到任务单、执行任务时,因紧急事件可能违反交通规则,开顶灯对周围车辆等进行提示。如果没有接到任务,开顶灯以及逆行等是违规行为。

上街购物、外出就餐、接送专家、下乡检查、领导开会等都可以改用其他交通方式,唯独急救患者无法更换车辆,也经不起等待。将救护车挪作它用本身就不应该,当作医院不允许配备的公车,就是错上加错。因此,对于这样的行为,院方实在没有必要摆出一幅无可奈何的样子。诚恳地接受批评,在车辆管理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多作一些反思,才是对待这起事件的正确态度。

如果“救护车当公车”现象普遍,民众不再让道,受害的只会是患者!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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