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宫外孕,镇卫生院却诊断为宫内孕,害得我爱人差点丧命!”5月19日,河北省沧州泊头市齐桥镇尹店村村民李红良气愤地说,更可气的是到现在医院也没给个合理的说法。此事现已立案调查,据悉为患者做B超的医生属于“超范围行医”。
两次B超检查结果均为宫内孕
李红良的妻子名叫孙红霞。孙红霞说,今年初她怀了第二胎,因为齐桥镇卫生院离家近,她于3月22日在镇卫生院做了孕期检查,当时检查结果是宫内孕。然而没过几天,她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而且下身出血,就又去了齐桥镇卫生院再次做了B超检查,结果同样是宫内孕。据3月27日的超声波检查报告显示,报告医生署名为杨某。内容显示,超声诊断结果为宫内早孕,子宫结构及双侧附件未见明显异常。
“后来,在医生的介绍下,我在一家乡村诊所做了简单治疗,然后拿了药。”孙红霞说,本来以为这样就没事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4月2日孙红霞在邻居家串门时突然晕倒,邻居找车把她送到泊头市医院。然而,这次的检查结果令孙红霞和家人都大吃了一惊:宫外孕,并造成大出血。“差点因为一个小小的B超检查丢了性命。”孙红霞气愤地说,当时输了3袋血,切除了一侧的输卵管,才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这明明是误诊,延误了我的最佳治疗时机。”孙红霞说,更让人气愤的是,镇卫生院至今对此事也没给她一个合理说法。
卫生院贴出停业整顿通知 涉事医生或属“超范围行医”
5月19日上午,相关记者来到齐桥镇卫生院。这所卫生院是座两层建筑,办公楼大门上方镶嵌的红十字也许因年久的缘故,已经暗淡发白。此外单从外观看,再无其他标志能看出这是一所乡镇卫生院。在一楼大厅,没有看到病人就医,更找不到医生。大厅内一块黑板上贴着一张通知,上面打印着“本院即日起停业整顿,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公共卫生及预防接种正常运转”,署名为齐桥镇卫生院,日期为2015年4月16日。
孙红霞介绍,自己就是在二楼一间办公室里做的B超检查,她出事后这间屋子还被贴上了封条。相关记者进行采访时,该房间封条已被撕毁。每个房间的门上都留有值班电话。然而按照给孙红霞做B超那间屋门上留的电话打过去,根本无人接听。
孙红霞表示,她听说给她做B超的医生杨某根本没有医师证,应该属于非法行医。与泊头市卫生局联系后,执法科一名工作人员称,给孙红霞做B超的医生是卫生院的临时工作人员,拥有乡村行医资格证。涉事医生的行为属于超范围行医,现已立案调查。我国法律规定,超范围行医属于非法行医。
法律延伸
大家都知道无证行医是非法行医,但忘记了超范围行医也是无证行医。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超科目超范围实质上就是无证行医,因为,每一个专业的医师从事其专业的执业活动都必须持有本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超出了专业范围也就是处于无证行医的状态。
有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除了看有没有《医师资格证书》,而且必须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具体行为是否得到专业执业许可来判断。
因此可以明确,从事某一专业的医疗活动,必须拥有与其开展的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执业证书,否则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非法行医的实质
国家政府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虽是为了维护医疗公共卫生秩序,但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就医安全。打击非法行医其实质就是打击没有医疗知识及技术而对患者进行乱疗乱治的不法行为。医疗机构中的医生虽然不同于江湖游医,他们是有一定医学知识的人。但是,其超科目超执业范围行医的实质和江湖游医并没有实质的区别。即,都是在自己不了解相应医学知识与技术下,为了不法的利益而非法开展医疗活动,同样侵害了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同样属乱医乱治,同样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在2002年7月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中明确通报了非法行医的三大类型——无执业许可证、有证但属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2010年4月,卫生部再次下文打击非法行医。从中可以看出,非法行医现象严重,绝非是孤立的现象,它与某些地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有直接关系,为了不再流于形式。卫生部此次不仅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而且对那些保护伞提出了严正警告。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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