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为救护车让行 点赞之余需反思
20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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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晚6点多,正值下班高峰期。宁波中山东路江厦桥东红绿灯口,车辆正排队等红灯。这时一辆救护车鸣着警示灯驶来,但是左转弯、右转弯、直行车道上全部挤满了车,大家本以为救护车也无可避免地得等红灯,此时感人的一幕发生了:直行车道上的三辆私家车不顾红灯闯了出去,为救护车让出了生命通道。网友怒赞“好样的”。点赞之余,我们期待法律的细化。

给救护车让道 不得已闯红灯

2月2日晚9点多,网友将上述这一幕发到某论坛,引来网友集体点赞。

照片的拍摄者陈先生说,当时,他坐朋友的车从家乐福去孝闻街,到江厦桥东的时候遇到了红灯。在等红灯的时候,听到后面救护车警示灯的声音,然后一辆救护车开了上来,“当时整个直行车道、左转右弯都挤满了车,无法避让”。陈先生说,他还和朋友说,这救护车怎么开得过去啊?

而就在这时,他看到,直行车道上前面的两辆车子动了,第一辆车子直接闯红灯开了出去,开到了人行横道前方的位置,紧接着,第二辆车子也开了出去,停到了人行横道上。而陈先生所在的车就是第三辆车,两辆车开出去后,前面位置就比较空了,他的朋友也往前开了开,再往旁边靠了靠,三辆车一让,救护车顺利通过。

陈先生说,正好朋友的车是新车,来不及装行车记录仪,他赶紧拿出手机拍了下来,发到了朋友圈,结果被朋友发到论坛上。当时有点急,画面拍得不是很清晰。

陈先生说,对他们来说,给救护车让道是一种本能,并没有考虑其他问题。

救护车驾驶员介绍情况

救护车的驾驶员袁师傅说,当时,救护车上是一位脑出血的转院病人,情况比较紧急,病人家属也希望救护车能开快一点,但是,下班高峰期的交通状况,谁也不敢保证能快速通行。

从中山东路由东往西开过来的时候,路况比较堵,有些路口要吃两三个灯次的红灯,开到江厦桥东的时候,又碰到红灯。这时,救护车前面直行车道上的三辆车开了出去,给救护车让出通道,他顺利地开了过去。开过江厦桥后,一路就比较顺利了,很快就将病人送到宁波市第一医院。

袁师傅说,现在驾驶员的素质普遍都提高了,一般情况下,都会给救护车让道。但是如果遇红灯排长队的时候,私家车也确实没地方可让,如果只有两三辆车排队,前方驾驶员想办法腾出通道,这样的情况经常能碰到。

袁师傅还说,虽然他开的那辆车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但如果前方驾驶员闯红灯被拍,需要他作证的话,他一定会去的。

交警回复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这一事件,会根据客观情况妥善处理,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影响,但不提倡闯红灯。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各位驾驶人,让行须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免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法理还须廓清

救护车承载着拯救生命的重任,理应在道路交通中享受一路畅通的特殊待遇。《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2013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如果不在有信号灯的交通路口,或者不遇到实线交通标线,抑或有交警现场执法,“为急救车让道”不存在任何争议。而遇到宁波市这种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闯红灯违法,不让行急救车也违法,到底哪个优先,道交法以及道交法实施条例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制,闯红灯罚与不罚的争议就源起于此。

从道交法或者其实施条例的修订与完善出发,需要廓清让行救护车违法免罚的法理,从而统一各地的执法尺度。而在现实层面,“无忧避让系统”亦需要推广,既免去闯红灯避让车主“自证清白”的繁琐,又给急救车让出一条畅通的生命通道。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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