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如果患者对医生不敬,结果只有一种——自找麻烦。医闹必然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金钱、关系消灾”在澳洲是行不通的。不过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医生对患者不敬。因为单身,19岁的澳大利亚女孩Olive Lockett买避孕药时被医生拒绝,甚至羞辱了,而医生称自己这么做是“出于宗教原因”。
“她对待我的方式、和我说话的口气让我觉得恶心,我感到自己被羞辱了。这根本不是一个专业医生该有的态度,她太极端了。在她眼里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错的。最后我不得不穿过整个小镇去其他地方就诊。”
“我来月经的时候十分痛苦,我只是想买个药,但她却觉得我很可笑。”Olive一怒之下把自己的经历发布到了社交网上,引发了一轮讨论,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我觉得好像掉入一个巨大的时间机器,因为我的医生因为我单身而羞辱我。但我还得继续求她给我开药。”
根据澳大利亚医学协会规定,澳大利亚的医生确实有权利拒绝治疗。如果医生的个人价值观或信念与他们的实际工作相冲突,他们可以拒绝提供治疗。“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少数医生确实会存在和同行意见不一的时候。”
针对此事件,澳大利亚医学协会的副主席Tony Bartone表示,医生确实“不应该把自己的信仰强加于病人身上。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羞辱都起不了任何实际作用。我以为在这个国家,这样的医患关系已经不再存在。”
无独有偶,2014年加拿大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卡加利一名医生以违背自己个人信仰的理由,不给病人开具避孕药处方。这种做法引发公众哗然。
如果她是当天唯一一名免预约看诊医生,就会竖立一个告示牌,告诉患者那天不能拿到避孕药处方。
一位某患者说:“那太过主观,它对我的选择、我的生殖健康有过分的主观判断。”
另一位患者说,她也觉得这个政策不合适。“我患有子宫内膜异位,为了治疗,自我十几岁开始就避孕。”
阿省内外科医生会称,如果医生不能提供某项服务,必须清楚和立即向患者说明。
如果有道德或宗教理由阻碍提供服务,医生必须将病人转给其他医生或资源。
对于在公共医疗系统工作的医生,这样做并不合适。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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