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工作风险性很大人所共知,其中不仅有来自医患之间矛盾的风险,还有自身职业所处环境的危险。张丽霞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原嘉峪关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科工作了4年,不幸确诊左侧腮腺原发淋巴上皮癌。她认为,自己患癌的祸首是医院放射科室防护不到位。
医院放射部门曾两次被通报批评
除了自己患癌外,张丽霞还指称,因嘉峪关市中医医院放射科室防护不到位,还有数位医生患了肿瘤。
但院方在11月2日的回函中对这一指控做了反驳:“在其(张丽霞)还没有生病前,已经有两位医生患颈部良性肿瘤的事实确实存在。”医院还称,但良性肿瘤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疾病,放射科工作人员并非该疾病的唯一患病人群。院方还指责,张丽霞的说法完全是妄加猜测、主观臆断,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
张丽霞则认为其质疑并非空穴来风。
2009年甘肃省卫生厅(现卫计委)卫生监督所就出具过一份嘉峪关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医用诊断X线机房放射防护评价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该院医用诊断X机房走廊防护门漏射线达到防护干预水平”,放射防护性能不符合相关防护标准要求,“应采取防护干预措施”。
2014年,嘉峪关市卫生局在《关于全市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又指出,“市第二人民医院(即现嘉峪关市中医医院)的DR和透视门的防护门仅为普通木门加钉一层铅皮,达不到应有的防护效果。”
通报中还指出,嘉峪关市大部分医院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没有达到每室2套的标准,已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也没有投入正常使用。
此外,通报中称,经查,该市大部分医院未对放射诊疗项目进行预评和控评。
对此,嘉峪关市卫生局措辞严厉:“放射诊疗防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将对放射工作人员、受检查(人员)和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随后,在2014年甘肃省卫生监督所对嘉峪关市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嘉峪关市第二医院又被查出“未按要求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也未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和稳定性检测”。为此,该院被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
医院:通报的问题不会威胁到医护人员
对此,该院院长杨椿却振振有词的说,医院放射科的防护遵照了相应防护标准,没有问题,并且“凡是卫生部门通查出的问题都及时得到了整改”。
院方还称,两次通报中,医院放射科确实存在个别机房门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但从日常防护监测数据看,并不会对医护人员造成威胁,医院也在随后进行了持续的整改完善。
但上述通报,成为张丽霞坚称医院放射科防护不到位的依据。
而甘肃省疾控中心放射医学科出具的职业病鉴定报告中,给出的说法为“张丽霞所患疾病,不符合《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的规定,不予受理”。
按照《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的规定,目前可用列表参数计算病因的恶性肿瘤共有胃癌、结肠癌、肺癌、急性白血病等12种恶性肿瘤,张丽霞所患左侧腮腺原发淋巴上皮癌不在目录当中。
目前,甘肃省卫计委下属的综合监督局已经介入调查。甘肃省卫计委称,因此事时间跨度大,核实调查结论需证据充分,将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放射科医生,每天工作一般得癌的几率比普通人高,辐射不是随便能遮挡的东西,长时间慢慢的接受辐射侵蚀对身体机能各方面都有影响,而且总不能让医生每天穿着厚厚的防护服上班,只有医者仁心的人,才会冒着生命危险选择放射科,如果人人都不愿意,那医生们怎么通过影像资料迅速判断病情?所以,放射科的医生理应得到更多的关爱与重视。
此次事件中院方的态度对医生无疑是一种漠视,相信这种做法也会伤了很多同行的心。小编认为,无论如何医院都要负责到底,毕竟在检查过程中,确实出现了很多防护不到位的地方。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此事,并严查以还医生一个公道,医生维权是对的,应坚持到底!
(环球医学编辑:王英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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