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 我国首部《中医药法》诞生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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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期间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中国首部《中医药法》,中医药行业已经苦等这部法律多年。历经30年的酝酿准备,这部法终获通过,十分不易,毫无疑问将对中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的地位发生重要作用。

《中医药法》共九章63条,包括中医药服务、保护与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播等内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对中医药法的五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并首次从法律角度明确“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规定了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包括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第四,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第五,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新法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表示,国务院相关部门还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执法更重要。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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