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院长能否“亡羊补牢”?
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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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曝出浙江省中医院技术人员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操作规程,在操作中重复使用吸管造成交叉污染,导致部分治疗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紧接着又披露青岛城阳人民医院透析室发生乙肝医院感染内暴发事件。两起重大医疗事故均对涉事医院院长以及部分部门主任进行了免除职务处分,但这样的从严处理是不是真的能发挥“亡羊补牢”的作用呢?

根据我国医院内感染的相关管理规定,医院感染的第一责任人是法人,发生了3例以上的院感事件就属于院感爆发的群体事件,按照这个标准,上述2起事件自然是很严重的事件,因此,从医院一把手开始往下问责,确实是天经地义。可问题是如此苛刻的管理规定,板子直接打在领导的屁股上,按说领导没有理由不重视,为什么还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如此严重的事件呢?

首先,规则败给贪婪。现在的各家医院大多需要自负盈亏,为了多盈利,就会从各个环节省钱,甚至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交叉感染是小概率事件,藐视“一人一管一抛弃”等最基本的操作规程。

其次,专业培训不到位。一个合格的专业培训,理应让从业者对一些职业要求变成一种本能习惯。一些老的外科专家,无菌手套在操作中哪怕有一点点被污染的可能,就会感觉手上很不舒服,不更换就干不了活。对于涉及“一人一管一抛弃”的操作人员,如果能把“抛管”训练成其工作中的下意识动作,那么违规的发生,就会增加很大的难度。

第三、主管部门的纵容包庇。这两起严重感染事件都有包庇的嫌疑。乙肝感染事件据说年前已经发生,但医院封锁了消息,更为可笑的是还要参与医院评选。艾滋感染事件的披露则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虽已历经半个月的调查和追责,但对于患者接受的治疗项目和导致感染的具体原因仍旧语焉不详。一时间,坊间猜测纷纷,谣言四起。这样遮遮掩掩的信息披露,不但逃不掉舆论的集体关注,更会导致公众对政府和医疗机构失去基本的信任。

最后,补偿机制不健全。控制院感需要花钱花精力,可是这部分劳动和投入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得到政策方面的认可。在欧美国家,医院用来预防相关感染的一切费用,都可以纳入医疗成本,最后由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埋单,但我们国家却既不能变成收费项目,也得不到事后补偿,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府部门对此工作不重视的假象。

因此,如果仅仅将院长还是相关科室主任被免职作为问题的结束,而不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制度已然严格,规则已然明确的情况下将院感工作变成医院自觉的行动,很难真正发挥“亡羊补牢”的作用。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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