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夭折 病历却难以自圆其说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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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云南省昭通市白鹤滩镇巧家县第一中学49岁的语文教师陈正彪喜得贵子,他43岁的妻子晓芳(化名)在该县某医院住院部产科剖腹产下儿子丁丁(化名)。谁料想快乐是短暂的,2月18日下午,一个归属地显示为云南保山的电话令陈正彪夫妇五雷轰顶——电话称孩子情况不好,需要家属赶到医院。当晚,孩子在医院夭折。夫妻反复查看病历,发现疑点重重。

家属心生质疑

前两天还在吃奶并一切正常的儿子,怎么说走就走了?面对丁丁的突然夭折,陈家人质疑:“医生为什么不用医院内部电话号码告知孩子家属,而用一个外地手机号码?而且,直到孩子去世,仅接到过这个电话,为何病历中凭空多出两张没有家属签字的病危通知书?”

陈正彪介绍,2月18日下午五点多,孩子准备转院,但车未启动,就见护士又慌慌忙忙把孩子抱回新生儿科。他们随即联系巧家县卫生局医政股的工作人员,要求对孩子病历进行查封。当天晚上7点左右,院方口头告知家属,孩子已丧失生命体征。

陈正彪说,他们仔细查看了医院的病历后,发现里面有诸多疑点。比如,丁丁是2月16日上午才住进该院儿科做黄疸检测,但该院儿科主任万红成2月15日就在病历上签上了名字,难道医生提前一天就知道丁丁要来住院接受黄疸检测?2月18日上午,医院的常规体检上显示孩子正常,但2月16日,医院为何在病历中放了一张没有家属签字的病危通知书?此外,为什么直到2月21日,该医院才把死亡证明送到巧家县卫计局?……

该院儿科病历难以“自圆其说”,出现时间、病情前后矛盾等情况,陈正彪夫妇怀疑病历被篡改。

医院说法

该医院是昭通市最大的一家民营医院。2004年,通过招商引资入驻巧家,现正在申报国家二级甲等医院。

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疑问,2月25日上午,该医院党支部书记、分管医疗事故调解的负责人张发才介绍,家属提出病例上日期的书写错误,只不过是医护人员在书写时的疏忽,孩子死亡原因的关键应是用药和用药剂量等。对于家属提出的医生篡改病例问题,张发才说:“篡改病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认为不可能。”

对于医院人员用云南保山电话通知家属这一疑问,张发才解释,医院招聘的医护人员来自全国各地,用归属地不在昭通的电话通知家属,或是某个医生或者护士所为,医院一定会查出是谁打的电话。而儿科主任万红成为何一直不出面,则是为防止患者家属对医护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对家属提出没有看到孩子的两次病危通知书问题,张发才说,由于家属拒签,两次都是院方口头告知家属的。

“根据云南省关于医疗事故调解的相关规定,如果属于医患和解赔偿的,只能在10万元以下进行,我们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张发才表示,对孩子之死,医院愿按照司法程序,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该承担多少责任就承担多少责任。这样,也好给医院一个清白,给家属一个明白。”

已请专家尸检 等待两三个月后结果

据巧家县卫计局有关人士介绍,陈正彪的孩子去世当晚,死者家属被通知到该院六楼,和院方人员一起座谈。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包括医院总经理全在刚、医生朱仁超和另一名护士,周朝伟股长和后来到达的巧家县卫计局副局长邓建兴等。但此次座谈会没有得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2月21日,陈正彪、张发才等人代表医患双方,被通知到巧家县卫计局,同邓建兴副局长、周朝伟股长等再次进行座谈,但医患双方意见仍未达成一致。

目前,当地卫计部门已将此事逐级上报,并委托了昆明医科大学的专家赶赴巧家,对丁丁的遗体进行了尸检,并取样送至昆明鉴定,尸检结果预计两三个月后才能出来。

如实记载诊疗过程是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属性,应该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来书写病历,不应该故意去改变病历内容,更不应该为了掩饰医疗过失行为而篡改病历。病人如有异议,完全可以主动建议其封存并复印病历,这其实是有利于增加医患信任关系的有力手段之一。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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