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两男子因打骂医生被判刑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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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医生的诊疗方案不满,两名男子酒后在江苏省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发起酒疯,一人挥拳疯狂殴打医生,一人竟还嚣张的掏出手机对施暴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取证”。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暴力伤医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被告人吴某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被告人王某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2016年6月26日晚,吴某与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时不慎把手摔破。次日凌晨2时左右,吴某在王某的陪同下,至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第六病区就诊。在该病区护士站,两人要求值班李医生对吴某的伤口进行缝合。李医生向两人说明因醉酒后不能打麻药,只能先对伤口进行清洗包扎,待吴某酒醒后再实施缝合。

对此,吴某十分不满,认为李医生故意刁难自己,张口即对李医生进行辱骂,并和王某拿起护士站的病历本、台历就砸向李医生的头部。

待李某离开护士站,返回值班室试图取纱布为吴某包扎时,吴某尾随而至,不由分说对着李某头面部疯狂殴打。

在此期间王某一直拿着手机全程录像,声称要对医生的不作为进行取证,并不断辱骂李某。在李某试图离开值班室时,王某将其拦住并关上值班室房门,任由吴某继续实施殴打,造成李某一颗牙齿当场被打脱落,另一颗牙齿牙根折断后被拔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庭审中,王某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认为李某的伤情并非其殴打造成,关上值班室房门阻止李某离开也是为了调解双方矛盾。

而当法官当庭播放录像,询问王某在整起事件中有何调解行为时,王某哑口无言。

港闸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吴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从轻处罚。吴某、王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两被告人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说:“本案中,被害人的伤情虽然不是王某直接殴打造成,但纵观整个过程,王某一直在旁对被害人进行辱骂,并以取证为名对吴某殴打被害人的行为进行录像,客观上助长了吴某的犯罪心理,强化了施暴行为,其关门阻止被害人离开的行为更是直接参与了犯罪活动,两人构成刑法上的共同犯罪,应当按各自所起作用承担相应责任。”

一审判决后,吴某认为量刑过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市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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