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预产期胎死腹中 医生是否该为悲剧负责?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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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篇“孕妇已到预产期,医生不负责致胎儿胎死腹中”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患方认为,孕妇预产期前一日因见红较多到医院就诊,医生只做了指诊,胎心等基本检查都没做,医院负有责任。但医院却认为,尽管没有挂号,汤医师仍热情接待,诉胎动正常,检查宫口未开,当时无住院指征,是孕妇在有胎动异常改变时未及时到医院,错失救治时机,胎死宫内。

网友们也对“医院医生还是孕妇自己该为这一悲剧负责”展开了热烈讨论,不知道您怎么认为。

患方痛诉医生不负责任 酿成胎死腹中悲剧

孕妇丈夫在网上的控诉中写到:“我老婆预产期是2017年3月17日,之前一直在妇幼产检,一直很健康,直到2017年3月13日最后一次产检都没有问题。3月16号,因见红比较多立马去医院找XXX,谁知她只做了指检,胎心等基本检查都没做,就让我老婆回家说不用住院,还说肚子不是特别疼晚上不要来医院,第二天再来!直到3月17日预产期早上,我老婆肚子疼来医院,经检查小孩已胎死腹中!我老婆是脐带绕颈,本来是准备剖腹产,XXX还说很适合顺产!”

  

孕妇丈夫还表示:“作为一个三级甲等医院,整个怀孕期间,我们一直相信妇幼保健院,也一直听取医生的话!现在由于医生的失职导致孩子死亡,医院跟医生还在推卸责任!胎死腹中太久对产妇身体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高压到了170,17日早上9点说要引产,直到下午3点医院还不管不问,问护士医生在哪里就各种推脱,发了火才有医生来,做事拖拖拉拉,极其不负责任!

  

孕妇丈夫还透露:“现在听取了医院的建议,小孩已经进行尸检,现在医院一拖再拖不给说法!谈判过程中,我们一直压制着心情,反倒XXX还拍桌子叫板,弄出了人命还这么猖狂,这就是妇幼医生的素质?!现在医院想用一万块私下解决事情,一万块能换回一条命?一万块就是对这种没有医德的医生的惩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还会残害多少小孩的生命!!!”

  

孕妇丈夫呼吁:“希望朋友们帮忙,让更多的人知道这种没医德的医生,没医德的医院!!我不需要钱,只求朋友们一起曝光这种不负责任的医生和医院!!”

医院回应:孕妇未及时到医院 错失救治时机

而该妇幼保健院目前也做出了回应,发布了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吕松霖先生网络反映一事,其妻子朱女士确在我院产前检查,门诊产前未发现异常。28周后,产检医师嘱咐孕妇自测胎动。3月13日B超、监护均正常。3月16日因孕39+6周,“见红”,直接到病房找汤医师,尽管没有挂号,汤医师仍热情接待,诉胎动正常,检查宫口未开,当时无住院指征,让其观察,有异常随时住院(已开具住院证)。孕妇在有胎动异常改变时,未及时到医院,错失救治时机,胎死宫内。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胎儿有能力适应宫缩过程而安全分娩,其中1~2%的胎儿由于母体或胎儿自身的原因发生死胎。该孕妇妊娠过程中,母儿未发现异常情况。

  

3月17日在朱女士住院后,医院第一时间合理检查,在检查结果出来后(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当天给予合适的引产治疗,第二天早上顺利自然分娩,胎儿(死胎)娩出时见一侧外耳廓畸形,脐带扭转。因医学有一定局限性,耳廓畸形、脐带扭转等B超不能完全诊断,是否合并其他畸形仍在等待尸检过程中。

  

目前产妇朱女士恢复良好,我院医护人员认真诊治并多次探望产妇给予关心和帮助,且医院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一直与家属保持积极沟通,表明支持家属依据国家有关医疗纠纷鉴定程序及法律规定,理性合法维权,医院积极配合,绝不推诿责任。但因家属一度情绪激动,执意要求私了,院方无法满足其提出的经济要求。

  

我院对产妇不幸夭折的胎儿感到伤心,也对家属的失子之痛表示理解。但我们呼吁,医患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在维护患者安全与维护医生权益并重已成为全社会共识的环境下,出现任何医疗纠纷应保持理性,彻底改变“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就是医院和医生的过失”的心理。我们始终为家属敞开解决问题之门,更希望和支持家属依法通过司法途径,合情、合理、合法地主张其诉求与权益,维护公众合法权利和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医生是否有责任 您怎么看?

A网友:医院还好意思1万解决问题?首先得有个处理意见吧。

B网友:楼主节哀,其实脐带绕颈的话真的不是剖腹产的硬指标来着,很多宝宝绕颈两圈三圈也能顺利分娩,不过你们快预产期了医生却大意不做胎心,也太失职了。

C网友:太没有医德了,我们选择相信他,出了事却推责任。

小编查询资料后了解到,样本量大的前瞻性研究并没有发现脐带绕颈会显著增加胎儿新生儿不良结局。真正和胎儿新生儿不良预后有一定关系的是脐带真结,但是脐带真结的发生率很低,而且超声的检出率也不高,因此筛查的意义也不大。不管是不是脐带绕颈,在孕晚期都要遵医嘱认真数胎动,在临产以后医生应做胎心监护,以便于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并处理。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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