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须和患者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须设立统一投诉电话,并印刷在医患双方的协议书上,并将该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归档保存。
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协议参考文本包括两部分:一是医院承诺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另一部分是患者承诺积极配合诊疗活动,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学,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作出慎重理智的决定。尊重医务人员,服从管理和安排。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
根据通知,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对于卫计委此次关于“红包”协议的规定,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收、送“红包”有复杂的社会因素,不能指望通过一纸协议彻底根除。但这一措施对医患来讲都是一种警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王玲玲认为,“红包”协议重在执行和落实,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避免走过场,空喊口号,才是最为重要的。之所以此前“红包”现象不能根除,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医疗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未来平衡供需矛盾才是根本之策。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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