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医疗“红包”该如何治?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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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本应是一种有吉祥寓意的喜庆之物,是世间美好祝福的化身,体现中国人礼尚往来的一种正常人际关系,体现和谐相处的友好情结。但是,自从“红包”进入医院,这一词汇就成了贬义词,遭人诟病,背负起世俗功利的骂名,国家还要三令五申的禁止。变味的红包究竟该如何治理?

卫生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红包

早在2012年9月,卫生主管部门就下决心整治医生收红包,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其中附件2《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中指出,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2013年12月,新组建的国家卫计委再一次与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通知,规定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具体要求是: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这里的“红包”指“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明确其来源是“患者及其亲友”,收的方式是“索取或收受”。

2014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并规定签署该协议书的时间是患者入院24小时内,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红包”一直在杜绝 但从未消失

为整治红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相关整治行动也隔三差五就会搞,但是医疗红包从未真正被清除。

卫计委要求医患双方在患者住院时必须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等于是将红包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谈了。一方面表明了对医疗红包坚决打击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以文件的方式严禁收受医疗红包行为。换言之,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一种提醒,提醒患者不要送,提醒医生不能收。走完签署协议的过程之后,最后患者到底送不送、医生到底收不收,其实已经与协议书没有关系了。

如果所有的承诺都能兑现,如果所有的宣誓都能遵守,哪还会有什么腐败行为存在呢?

况且从形式上看,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一开始就遭到医务人员普遍反对:这个协议是建立“有罪推定”的基础上,将大部分医务人员当作收了红包的“嫌疑人”,是对医务人员的侮辱。而且实际上过程中也容易引起患者的误解,似乎有“提醒”患者“送红包”的意思。2016年11月9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儿内科的一起伤医事件就是这种误解引发的。11月8日,一患儿住院治疗,医护人员与患儿家属沟通后,并按程序签订《医患拒收红包协议书》,因患儿家属与医师沟通障碍,误认为医师在索要红包。这种“误解”积聚于胸。次日,由于该科住院患儿有70余名,医生要依次查房,患儿母亲自以为还是因为“红包”问题,医生故意拖延诊治,一时情绪失控冲撞管床医师,并抓伤三个医护,导致医患发生短暂冲突,双方互有伤害。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事并没有就此终结。事后,患儿母亲走访政府多部门告状,家属开车堵门2小时。11月13日,患儿母亲来到医院讨说法。

不难想象,当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成为必备的程序时,患者无非是在住院时多填一张单子多签个名而已,医院也不过是在办住院手续时多开一张单子多盖个章而已,其他的该怎样还会是怎样,指望一纸协议书就能断绝红包根本不可能。

变了味儿的“红包”怎么治?

徐毓才表示,应分四步治理红包:

一、要分清“红包”的性质。实际生活中,“红包”大体可以分3类:第一类是患者在满意康复或享受到超过预期的“满意”的医疗服务之后,出于感激,给予医务人员的“感谢”。第二类是患者期望获得医务人员更耐心的照护、提供更多的方便或道听途说的“潜规则”,“随大流”给予相关医务人员的“好处”,既不是自愿的感激也没有遭到胁迫,这是现在红包的主流。第三类是在特殊时期和关键情况下故意违背医疗原则,如故意不及时安排手术、用不必要的贵重药品和材料等,或暗示或明示索要好处。一般地,第一种是人之常情,第二种应该多做善意的提醒,力争杜绝,第三种是公众深恶痛绝的,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道德的惩处、法律的制裁。

二、要明确定义“红包”。给钱算红包,给购物卡算红包,感谢医务人员请吃一顿便饭算不算?把自家产的一袋子花生、土豆送给医生算不算?花1000元算,误餐了每人吃了半斤饺子算不算?怎么界定红包,实际上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三、取消签署协议这种不恰当的方式。从实际实施情况看,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不管是形式上还是效果上,都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因此建议取消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

四、加快推进医改,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让医务人员活得有尊严。大家都知道,送“红包”现象主要集中在大医院,基层很少见。优质医疗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分布严重不均,“全国人民上协和”的调侃背后,是优质医疗资源需求严重大于供给的客观现实。对那些大医院好医院的医生而言,无论业务素质实际如何,都是求医者眼中的绝对专家;对患者来说,将身家性命交给医生的手术刀时,肯定会有送红包的想法,担心不送红包的后果会很严重。因此,要彻底解决“红包”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快推进医改,积极推进自由执业,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让医生活的有尊严。这也许才是“红包”的治本之策。

五、医疗红包就是典型的商业贿赂。小编认为因为医疗费用患者已经支付,况且我们也没有“小费”文化。不过,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业贿赂。扑面的“苍蝇”是最不好打的,我们必须以法律的手段代替通知的手段,真正对收送医疗红包行为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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