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沙皇”吴浈被公诉 一路被举报一路升迁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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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日前,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此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是吴浈的本命年,他迈入花甲。也是在这一年,他成为因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首个被立案审查调查的省部级官员。

去年8月16日,吴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2月2日,吴浈被开除党籍。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浈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担任江西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局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浈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分管药品监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对人民群众毫无感情,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严重削弱国家对药品的监管。

吴浈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提供虚假材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干部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把药品监管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与监管对象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贪图享乐、腐化堕落。

吴浈,1958年5月出生于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毕业于江西中医学院中医系中医专业。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位医疗行业的知情者在四川某制药企业江西办事处工作过四年,任省区经理。其代理的某种药品占据了南昌医院的大部分市场。让他出乎预料的是,1997年,大连某制药厂的产品几乎一夜之间占领了南昌市场。“这让我大跌眼镜,太不可思议了。”

这位知情者经调查发现,大连那家制药厂的销售老总曾找吴浈“关照过”。

当时药品属于卫生部门管理,吴浈当时任江西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局长。

该知情者还称,通过他多方调查,发现吴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此前,吴浈还关照过江苏泰州的某家药企,此外还与几家东北的企业往来密切。“吴浈那时候手握重权,且不到四十岁,前途无量,很多医院不敢不听他的。”

不久,他把吴浈插手药企销售的事,匿名举报到了江西省卫生厅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其举报两三个月之后,大连那家制药厂的某类药品就彻底退出了南昌市场,“我公司的产品重新占住了大部分市场分额”。

当时相关部门未对吴浈公开处理,但是从那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吴浈变得非常低调。

2000年,国家及各省市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吴浈任江西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后任党组书记、局长,后又出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年9月,吴浈离开长时间工作的江西,赴京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药品注册、监管、审核、疫苗行业等工作。

吴浈调到北京后,成为炙手可热的实权派。

吴浈的老家南丰县,被喻为蜜橘之乡,自唐代起就为皇室专送贡品。一位接近国家药监系统的知情者透露,吴浈不仅贪,还会拍。他在江西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以福利之名,每年一车一车地把蜜橘往国家药监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送。

在吴浈赴京仅仅3个多月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爆发重磅新闻。2006年12月26日,该局时任局长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10日,62岁的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吴浈的名字还出现在郑的判决书中。吴浈曾按照郑筱萸的指示,接受广东某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办事。

郑筱萸落马后,吴浈多次公开表态,称不能因为郑筱萸就否认整个药监系统。

郑案发生后,吴浈并未受到冲击。

2013年4月后,吴浈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2018年3月,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被撤销,单独组建了国家药监局,归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不足60周岁的吴浈,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任职,官方亦未公布其去向。

5个月后,吴浈因长生问题疫苗事件落马,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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