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坐高铁“顺便”救个人,早已不是新鲜事。这不,最近,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心胸外科医生崔文超也经历了类似的事。
5月24日下午两点,从北京西开往郑州东的G519动车刚刚发车几分钟,列车上就响起了寻求医务人员的广播:“各位旅客请注意,请问有医务人员乘坐本次列车的吗?6号车厢有位乘客突发不适,请迅速到6号车厢!”
刚刚结束北京学术会议返程的崔文超医生恰巧就在这节车厢上。听到广播,他立刻找到乘务人员说明身份,并和工作人员一起到乘客身边。
一位年轻的女乘客坐在卫生间地板上,神色痛苦,不断呕吐。崔医生询问后,了解到患者在2小时前食用了烤鸭等外卖熟食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经过问诊、检查体征,崔医生判断女乘客可能因胃肠动力不足、加上食物油腻、不洁等因素,导致上述症状,引起身体不适,不排除食物中毒可能。当下急需促进胃肠蠕动,合并抗菌消炎治疗。然而列车急救药箱内没有合适药品,经过广播求助,很快有热心乘客送来吗丁啉和胃粘膜保护剂等。
在崔医生的指导下,服药约半小时后,患者情况略有缓解、生命体征稳定。由于列车上可用医疗手段较少,且乘客目的地较远,崔医生建议女乘客就近下车,到医院接受更完善的检查治疗,并事无巨细将就诊注意事项耐心交代给患者。
此时列车缓缓驶入石家庄站,女乘客向崔文超医生再三表达感谢,下车前往最近医院接受治疗。
对此,不少乘客拍照发朋友圈,称其为“最美医生”。
事情处理结束后,崔文超医生被列车员要求写了一份“旅客旁证材料”。内容包括时间、证明人签名、性别、年龄、证明人联系方式、证明人身份证号、证明人地址(单位)、证明人车票情况(车次、区间、车厢号、座号)、证言。
崔医生说,当时自己有点惊讶,“因为之前关于‘列车行医被要求写证明材料’的新闻被炒得很热,没想到自己也遇到了。”但是在了解乘务员的工作规定后,崔医生表示理解,并爽快配合完成了证明材料。
崔医生直言:“觉得心里没啥不舒服,救人最要紧。其实我们做的事情很普通,可能是职业习惯,听到有人需要救治,就会毫不犹豫冲上去,希望能帮上忙。”
承运人对于旅客身体原因造成的伤亡,并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我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医生的紧急救护行为,与其执业范围无涉。原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规定,医师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不属超范围执业,当然也无须出具医疗证了。
对于乘务员来说,针对此事的正确操作是:对事件过程进行一般性记载,证明发生过这些事实,然后向救人者说明这一记载的用途,并重点声明各方均不会因此背负任何责任,以消除可能的误解。在此基础上,可以请救人者签名,如遭拒绝,也无妨。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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