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又一医院院长落马。7月18日上午,广西省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杨文彬涉嫌受贿罪一案。
今年2月以来,在来宾市纪委监委的指挥协调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撕开了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窝案的重重黑幕,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杨文彬、原副院长谢于良,象州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韦树杰、院长吴妮芳,象州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覃立耿,兴宾区人民医院院长陆国彰、副院长韦宗敬等7人,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月,经中共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杨文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杨文彬在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宴,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杨文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尤其是前任院长被立案调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来宾市纪委常委会、来宾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杨文彬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2013~2019年间,被告人杨文彬先后利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耗材采购及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项目负责人杨某某、王某某、白某某等19人送给的好处费,其中最少为2万元,最高为200万元,共计502.3万元。
为规避风险,杨文彬将李某某送给的200万元好处费暂存于李某某处代为保管,待其想到稳妥办法后再取走该款。但截至案发时,杨文彬未从李某某处取走该款。案发后,李某某将代杨文彬保管的200万元退至监察委账户,杨文彬的亲属代为退出赃款177.6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文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近年来,医疗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各个级别医院院长、副院长等领导层人员不断落马,这其中许多人都拥有精湛的医术及学术成就,令人惋惜与叹息。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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