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市某院一新生儿,出生6小时脑勺现血肿,第5天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认为死因系胎儿宫内感染,引发新生儿重症肺炎等并发症所致,但家属认为男婴死因与医院漏诊枕骨骨折有关。目前,该事件还在协调中。
出生6小时脑勺现血肿 5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8月1日6时20分,黄某的儿子在宜宾市某院产科出生。当时的病历显示,该新生儿出生时羊水清亮、无污染,无脐带绕颈,胎盘无异常,新生儿评分均为10分。
8月1日9:30左右,家属将新生儿抱至该院7楼沐浴室。当工作人员准备进行青霉素皮试时,发现其头部产瘤较大,遂在家属陪同下抱与医生查看。
医生请新生儿科会诊后,发现孩子后脑勺有波动感血肿,怀疑有头皮血肿,建议将孩子转入新生儿科并拍片检查。医师给出的初步诊断结果为,头颅血肿、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肺炎?新生儿败血症?宫内感染?
之后,孩子转入新生儿科进行治疗。而在整个分娩及观察过程中,新生儿一直未离开过产房及产妇的视线,也未出现过任何跌落、撞击等外部伤害状况。
黄某表示,当时孩子转入新生儿科后,自己丈夫曾询问孩子的主治医生,何时能够对孩子拍片检查,但是医生表示,医院机器出现故障正在抢修。当自己和丈夫提出让孩子转院进行检查时,医院却以“转院会导致新生儿感染,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转院请求。
8月2日,医生告诉黄某及家属,孩子的头部经过一天的观察,没有问题,可以不用拍片。
直到8月3日,该院的医生仍向他们表示,孩子只发现有肺炎症状,整体病情控制在较为稳定的状态。
8月4日,孩子的病情急转直下,医院立即其进行了3次大抢救和1次小抢救。8月5日,经抢救无效,孩子被宣告临床死亡。
鉴定发现枕骨骨折 原因未明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
之后,黄某将孩子的遗体交给四川省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据该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孩子系颅脑损伤、间质性肺炎、脑膜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脑出血、气胸等,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其中,“法医病理诊断”部分的第1个要点是颅脑损伤:枕部硬脑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顶枕部头皮下出血,左侧颞肌出血,脑水肿。
值得一提的是,这名新生儿枕骨骨折的成因尚不明。
黄某质疑医院,产科护士在给新生儿洗澡时造成了严重枕骨骨折,未对患儿颅内出血、脑水肿进行CT检查等情况。
但院方认为,患儿死亡的原因系新生儿重症肺炎并发气胸、肺出血、消化道出血及多器官功能衰竭导致,不考虑系枕骨骨折、枕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颅脑损伤导致。
医学会鉴定 该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宜宾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则认为,虽然院方对“枕骨骨折,硬膜下血肿”存在漏诊情况,但患儿的枕骨骨折及硬膜下血肿和最终死亡无因果关系。
此外,鉴定书还显示,患儿枕骨骨折及硬膜下出血可能系多因素造成,产伤(有急产史、患儿凝血功能障碍)、外伤(医患双方均无确切证据提供)。由于医院出具的死亡原因与尸检结果一致,诊疗符合医疗规范,医院不存在故意伤害。
针对此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尸检报告中提到的漏诊是存在的,但是不构成医疗事故。此外,关于漏诊的情况,在医患之间的理解上,双方存在偏差。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一直以来我们支持患方依法诉讼,漏诊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希望依法去解决这件事情。”
黄某却表示,不接受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她要求医院说明孩子枕骨骨折原因,但是院方称无法告知。此外,医院也曾经提出要进行赔偿。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配合黄某解决此事,具体细节无从知晓。
一个刚出生的小生命,就此夭折,令人十分痛心!虽然该事件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且医院的漏诊行为与新生儿的死亡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里有一个疑问,孩子的骨折从何而来,医院难道不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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