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发生在山东莱芜莱钢医院的惨烈伤医案,不知大家是否已经忘却?2016年10月3日,一名叫陈建利的男子手持半米长的砍刀,下死力砍向了曾为他女儿诊治的儿科医生李宝华。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颅骨粉碎性骨折,倒在了血泊里,惨不忍睹。2018年7月27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二审将要开庭。
刚出生2天的婴儿死亡 家属讨说法未果打砸医院
2016年1月19日,陈建利的女儿在莱钢医院出生,出生时一切状态良好。
孩子的奶奶王志花回忆,1月20日给孩子洗澡时发现体温有些高。1月21日,孩子仍在发烧,医生建议送去5楼儿科观察。
当日下午14点30分,儿科医生李宝华告诉陈建利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就告知陈建利孩子生命垂危,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当陈建利追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时,李宝华没有任何解释就走了。
孩子奶奶王志花和妈妈则表示,医生当时只告诉她们孩子患有黄疸,并不清楚还患有肺炎和败血症。在见到陈建利挂了李宝华电话后立即跑向5楼,她们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才让我进去了。”王志花说。
当王志花把孩子从病房内抱出后,陈建利的情绪已相当差,他开始在楼道里骂脏话。陈家人不能理解的是,医生明明说孩子出生时很健康,怎么送入儿科7个多小时就没了?傍晚六七点钟,陈建利的亲戚们陆续赶到医院,大家要求院方派出领导,针对孩子的死亡原因和抢救过程做出详细解释。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建利一名亲戚说。
在等待的过程中,陈建利的情绪越来越差,最终失控打砸了儿科医生办公室。
与医院协商 感觉被医院戏弄
在儿科医生办公室被打砸约半小时后,医院院领导现身。当晚,医院王姓副院长与陈家人在外科楼7楼进行商谈,最终决定先将孩子的遗体放入太平间,改天再商量解决方法。
家属离开后,医院又连夜召开了一个会议,经讨论认为孩子的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和败血症,治疗和抢救符合规范,措施得当,无半点瑕疵。书证部分也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杆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医院认为,医生对孩子的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孩子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妊娠性糖尿病有关。所以,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家属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可尸检定责。
不想孩子死无全尸,陈家人拒绝尸检。而医院也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的态度。自此,医患双方开始长达8个多月的协商拉锯战。
陈家人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陈家人回忆,2016年4月前后,医院安全管理科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但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都反馈“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元降到3万5,再降到1万5,最后与曹科长协商好降低为1万元。没想到,院领导的态度依旧不转变,还是“无责任不赔偿”。
本以为医院是抱着协商的态度解决,没想到其实一直坚持着“无责任不赔偿”。陈建利觉得自己被医院戏弄了,认为医院从一开始就是想拖着他,没打算真正赔钱。他太想让医院付出代价了,心中的天平开始向暴力倾斜。
医院对此表示,医院一直坚持着无责任不赔偿的态度,是陈建利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打砸医院赔偿2万 派出所“履职不当”成第二导火索
陈建利的口供中提到,对两家单位非常不满,除了医院,还有医院属地派出所。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证实,派出所在处理陈建利故意损坏财物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存在履职不当,主要包括超期办案,以及无法律依据收取陈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这2万元保证金,也让陈建利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称,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索要孩子遗体未果 再次令陈建利气不过
陈建利的妻子孟洋说,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生一个孩子。但孩子的遗体一直放在医院,无法取回。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笔录显示,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医院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
无论是何原因,孩子的遗体确实一直保存在医院殡仪馆里,直至陈建利行凶后6日,才允许家属带走安葬。
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医生最后一句话 彻底激怒陈建利
2016年10月3日,陈建利再次来到儿科病房,询问李宝华有没有和医院沟通孩子死亡的事,李宝华答“这事和我说不着”,并让他去找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曹科长。正是这句话让陈建利情绪彻底失控,抽出刀开始追砍李宝华。
口供显示,陈建利承认,砍人后他威胁任何人不得上前救治李宝华。但他自述,杀人动机并不是仇恨李宝华,而是怨恨医院在处理他女儿死亡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他想通过砍李宝华让医院付出代价。
有话好好说 有时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杀人者固然不可原谅,但我们纵观整个事件,在长达8个多月的协商拉锯战期间,我们或许有多次机会来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
有人说,李宝华医生的惨死,其实是一场沟通不到位的医患“战争”。从孩子死亡到医生被惨杀,中间足足有8个多月的时间,医患双方在不停地交涉。如果当时能有效沟通,及时化解患者家属心中的怨气;如果派出所能积极干预而不是乱判葫芦案,或许就不会走到流血事件这一步。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有话好好说,有时可以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实现千年一梦医患和!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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